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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医院设备采购院内论证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6:57     浏览次数:0 ℃   

台山市人民医院就下列医疗设备进行采购前论证,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数量等

序号

名称

数量

预算上限(万元)

备注

1

干湿吊桥和单臂吊塔、中央监护系统项目

各3套/7套/1套

70

参数详见附件

2

ICU多功能电动病床

16

90

参数详见附件

3

体检中心体检车和便携式车载DR项目

各1台

190

参数详见附件

4

眼科手术显微镜和眼底激光治疗仪项目

各1台

170

参数详见附件

5

高端便携式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仪项目

1

160

参数详见附件

6

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谱勒超声诊断仪及生物反馈康复仪项目

各1台

139

参数详见附件

7

中医康复科康复治疗设备项目

一批

252

参数详见附件

* 以上设备需满足医院临床科室的使用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应具备与所销售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和设备生产商的合法有效的授权。

三、供应商报名需按以下顺序提交纸质资料并加盖公章,资料完整方为有效报名:                                1、设备、耗材(如有)详细说明一览表(含设备/耗材名称、规格型号、注册证号、产地、含税单价、数量、含税总价、保修期、送货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2、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参数;

3、销售公司对销售代表负责事项的授权,销售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器械注册证(附网上查验结果);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请提供药监部门分类界定批文;

5、产品相关的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6、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附网上查验结果);

7、营业执照(附网上查验结果);

8、产品用户名单及彩页;

9、销售业绩及售后服务;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11、需提供两份国内三甲医院相关产品的采购合同(附有配置清单)或发票复印件(参考发票必须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的查询结果)等其他价格参考佐证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流程(以下两点均需完成方为报名成功):

(1)以“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格式编辑邮件,并把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sbk5552099@163.com,作为报名凭证;

(2)纸质材料在报名时间内送至设备科(地点:台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五、论证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定通过后,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0-5552099

相关附件:

技术参数

最终优惠报价表(论证会当天使用)


附件:

ICU病床技术参数.docx

干湿分离吊、单臂吊塔、中央监护系统桥技术参数.docx

高档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技术参数.docx

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及生物反馈康复仪技术参数.docx

体检车、车载DR技术参数.docx

眼科手术显微镜、眼底激光治疗仪技术参数.docx

中医康复设备技术参数.docx

最终优惠报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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