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拟报废国有资产处置
竞价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拟报废国有资产处置竞价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竞价。详见附件清单进行判断,出让方设有现场勘查环节。
2、项目编号:TSJC-ZCCZ-2026-01
3、报价说明:本项目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成交回收商。报价最高的为成交回收商。最高报价若出现两家以上相同,则由上述两家以上竞标人二次竞标决定,再次竞标价格不得低于第一次竞标价。
4、回收地点: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台山市冲蒌镇白岗管理区正北方向140米)
5、回收内容:见附件《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拟报废国有资产清单》
6、审计报告:《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拟报废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江正明专审字【2026】005号)
7、资产评估报告:《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拟报废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涉及所列54项国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骏德(2026)评报字第036号)
8、竞价报价不得低于人民币捌仟捌佰肆拾贰元整(¥8842元)
二、项目咨询及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材料:
(1)回收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名表盖公章。
(4)回收商须持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回收商须持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名方式:
(1)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回收商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交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六楼604办公室计财。联系人:陈小梅 联系电话:17728209150。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814130950@qq.com,以联系人成功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同时纸质报名资料及报价文件于投标日当场交至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六楼604办公室计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凤凰大道118号。联系人电话:0750-5552241,手机:17728209150,联系人:陈小梅。
(3)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4日止。
三、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及现场竞价事项
1、回收商报价文件:
(1)报价表并加盖回收商公章;
(2)回收商须提供现场踏勘证明,并加盖出让方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9:00时-11:30时;
踏勘地址: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台山市冲蒌镇白岗管理区正北方向140米);
集中时间:2026年9月7日上午9:00时
集中出发地点:台山市台城镇凤凰大道118号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集中出发。
联系人:陈小梅,联系电话:17728209150 。
(3)授权委托书
2、回收商递交竞价报价文件必须在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前,将密封的报价资料原件(须密封加盖公章)带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为有效,逾时不候。联系人:陈小梅 联系电话:17728209150 。
3、项目竞价开标时间:2026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地点: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七楼会议室。
四、成交后注意事项:
1.付款方式: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并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款项经确认后,回收单位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出让方收到本资产处置项目款项需在15日内通过省非税系统上缴省财政。
3.回收单位对回收、拆除、搬运、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回收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环境危害由回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4.回收单位若损坏处置资产以外的设备、设施,或因处置发生任何事故,须负责维修或赔偿。
5.回收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貌。
附件:
附件1:报名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现场踏勘证明.docx
附件4:报价函.docx
附件5: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拟报废国有资产清单.xlsx
附件6:《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拟报废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江正明专审字【2026】005号).pdf
附件7:《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拟报废国有资产专项审计报告涉及所列54项国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粤骏德(2026)评报字第036号).pdf
附件8:合同模版.docx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