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是国际森林日,森林作为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土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自2022年2月与台山市林业局联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市林长办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通过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线索移送、专项检查、业务交流、普法宣传等方式,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助推绿美台山生态建设。
履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共护林木生态系统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以来,我院与市林业局加强案件通报、线索移送,形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合力。
期间,市林业局通过两法衔接向我院共移送涉林刑事案件19件。我院办理涉林犯罪案件3件4人、涉林木公益诉讼案件44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5份,以诉前磋商会议办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在“林长+检察长”的协同推进下,我市林木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全市森林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也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如针对红树林生长繁育区内违规搭建蚝排养殖及堆放生蚝壳等固体废物问题,我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养殖浮排、固体废物,推动修复红树林生长环境面积1250亩。

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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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加强“林检”协作配合 携手共护绿美台山
近年来,我院立足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在市林业局的协助配合下,开展多次护林专项监督,并通过专题研讨、业务交流等形式,共同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
机制运行以来,我院与市林业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林业专家分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特约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研讨案件办理情况、保护现状、相关法律法规等,并通过邀请专家、检察官以专题授课的形式,提升红树林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专业能力,共绘森林环境资源保护“同心圆”。


联合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周活动,走访了8个沿海乡镇的红树林湿地保护区,全面排查台山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区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及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切实守护好“地球之肾”。


针对辖区内有32株古树存在周围大量堆放杂物、地面被非通透性硬底化、病虫害严重等影响其正常健康生长的问题,我院与市林业局通过实地考察优良古树保护、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助推我市32株古树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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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增强全民生态保护共识
为进一步凝聚全社会生态保护共识,我院联合市林业局在“世界湿地日”、“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点,举办了多场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2月1日,我院与市林业局联合举办“‘林长+检察长’湿地保护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通过与社会企业和当地群众在红树林湿地保护区种植超300株红树林树苗、主办方联合发表红树林湿地保护宣言、最美护林员分享护林心得,以及红树林湿地保护宣传展览等形式,让群众了解保护红树林湿地的重要性,形成关心森林、爱护森林、参与森林保护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保护意识。


3月20日,在“国际森林日”到来之际,我院联合市林业局在台山市马兰芳幼儿园开展“林长+检察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引导孩子们用自己的方式为“国际森林日”增添一抹绿意。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知识讲座、科普视频向孩子们介绍“国际森林日”的由来、森林的作用以及保护森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让孩子们了解森林资源,培养保护森林、保护大自然的意识。随后,通过“保护森林”主题创意绘画评比活动,激发幼儿对树木的关注和兴趣,为爱绿护绿贡献一份爱的力量。




活动还通过展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板、发放护林普法知识和公益诉讼检察宣传资料等形式,提升家长孩子们对森林保护、生态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