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代後期至三十年代,正是我县城镇改建,拆城墙,扩宽马路,大兴土木的兴旺时期。因为这时侨滙较多,1930年侨滙收入就有3000多万美元。再加上华侨在外勤劳俭朴,积聚了钱银,买棹回唐与家人团聚者众。这样市面资金流动,自然增多了,对家乡的经济建设也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华侨衣锦荣归,要办的事,主要有三件:一为自己结婚或为儿女成亲,二是改建或新建房子;三是置田,一般是为自耕或出租。
俗话说:“人生第一为个口,第二为个宝(住房)。”华侨回乡,除了解决婚姻大事,首先想到的就是要解决住的问题。因而在二、三十年代兴起了建新房,立新村的热潮,四乡新的侨村不断增加。半土半洋的房子,在全县范围内随处可见。如端芬的模范村,斗山的浮月村、南华村,都是别具特式的村庄。还有那些别墅式的洋房,如白沙镇的下屯、西村,斗山镇的横江旧村和西洋楼房媲美的侨房是这时期建的。与此同时,吸取陈祝三、单眼英盗匪为害的教训,不少村庄又兴建碉楼以自卫。另外,这个时期,华侨捐资办学的也多,城乡到处改建新建校舍。四乡大兴土木,可谓盛极一时。
为生活上的方便,以适应商业贸易的需要,於是墟市的新建和扩建又陆续兴起,斗山墟原是一个荒辟的村落,只有十多户人家,二十年代开始便陆续新建店铺260多间。修桥筑路也成了时兴。这样就促使我县建筑行业有了飞跃的发展。建筑工人随着日益增加,劳动者也相应收入增加,人民的生活得到了改善。
建国後,社会稳定,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有了改善,不少侨滙成了投向侨乡建设方面,1978年至1989年从中国银行滙入的建筑侨滙5686万美元。台城和墟镇纷纷扩展城区、住宅区和华侨新村以供华侨、侨眷购买房屋;四乡新建、改建的侨房也多。为了适应城乡建设的需要,建筑业由过去的私人临时组成作业,改为有组织的集体单位。县人民政府设有“建设委员会”,属下有两个工程队;各镇也组有工程队,此外尚有个体的工程队。这些工程队可以施工、包工、包料,亦可以跨越地区承接工程。建筑业又有了空前的新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