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大机关“三会一课”制度
栏目:制度建设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1/19 21:34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时间要求: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参会人员: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有选举任务的,需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会议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议事规则: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出决议,下次会议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1.时间要求: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参会人员: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参加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会议任务: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4.议事规则: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支部委员会议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赞同方可有效。
 
l.时间要求: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参会人员: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
3.会议任务: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组织党员业务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发展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4.议事规则: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1.时间要求: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2.参会人员:全体党员。
3.具体内容: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课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科技文化知识,以及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党的形势和任务教育等。
4.授课要求: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党员先进典型人物或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授课;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授课前做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提高和改进党课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