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即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和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即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国现在对全国和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之所以采用间接选举的办法而不搞直接选举,是由中国目前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实际情况决定的。
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也经过了一百多年或者几百年的时间,才逐步使选举权的范围从少数人扩大到所有成年人参与的普选。中国要发展适合自己国情的民主制度,也同样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随着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提高,中国将会逐步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