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栏目:人大代表大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25 16:10 

 

【台山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2016年11月23日—25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代表313人,市四套班子部分成员及有关领导,台山市籍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历届退休正、副主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出席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委员及其列席人员,上级驻台山有关单位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各办、局领导,我市有关机关、团体负责同志,以及台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及各镇镇长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台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台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黄伟红为台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新潮、蔡红珍、郑大有、谭钜安、叶锐箭、黄沃旋为副主任,王开裕等26人为委员;会议选举李惠文为台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方国韶、关耀东、李超华、吴年积、张慧琳(女)、赵智健为副市长;会议选举谢建华为市人民法院院长,刘冬根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选举了朱运梅等81位同志为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 作 报 告
—— 2016年11月24日在台山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黄伟红
 
各位代表: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和张磊主任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我市民主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在中共台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54项,组织执法检查14次,开展视察调研103次,作出决议决定79项,圆满完成本届常委会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推动台山加快发展。
(一)切实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促进经济稳增长调结构。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常委会深入开展对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调研检查,确保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并提前介入“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监督,使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可行。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先后组织对工业新城、广海湾工业园区两大产业平台以及汽车零部件产业招商引资等工作开展视察和调研,督促市政府科学规划园区,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做强实体经济,工业新城现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广海湾上升为国家重大合作发展平台。听取和审议我市外经贸工作情况报告,调研视察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以及公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有力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听取和审议我市闲置土地整合利用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快盘活闲置土地。重视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听取和审议现代农业示范区、农田水利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小型灌区改造工作开展检查,督促市政府认真落实惠农支农政策,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重视支持城市建设,多次组织代表视察台城南区、北新区开发建设工作,推动宜居台山建设,目前两大新区路网和配套日臻完善,拓开了产城融合的新格局。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组织调研视察全域旅游工作,听取和审议我市旅游资源整合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今年我市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围绕海洋经济发展开展调研,重点检查《海域使用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和渔港建设情况,有力推动海洋资源、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
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我市“一纲要和五大行动方案”,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组织对台山核电、国华台电、新宁体育馆、香港惰性物料处置工程、颐和温泉城、红木家俬展览城、中国农业公园等重大项目开展跟踪督查,促进了重大项目建设规范、进度加快。同时,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全力做好“五联系”工作,寓监督于服务和支持之中,扎实推进领导责任项目、倒逼项目等工作,五年来,牵头联系的利鼎、世昌纸业、英皇广场、力丰投资等多家企业和项目进展顺利,有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
    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等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调整方案,推动财政收入优先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交通等重点民生领域,促进政府项目投资向重大民生事项倾斜。认真贯彻预算法,督促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力促财政支出结构更趋优化、合理;督促市政府完善偿债体制机制,促进债务风险的有效化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审计出的突出问题展开跟踪检查,督促有关方面落实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
促进民生福祉大提升。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督促和支持市政府采取得力措施,抓好重点民生工程落实。听取和审议“大民政”建设、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报告,有力推动我市养老、助残、扶贫等底线民生发展,促进了“大民政”格局的形成。积极推动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组织对校车项目、教育创强成果巩固和改进、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情况报告,助推我市成功创建省教育强市和获得“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称号。跟踪监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听取和审议我市基层医疗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卫生事业加快发展。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听取和审议重点交通工程建设、三大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基础设施加快完善。重视食品和供水安全保障,听取和审议食品安全保障、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工作报告,视察检查粮食安全生产、“村村通”自来水工作,努力让群众吃得安全、饮得放心。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帮扶点四九镇白石村圆满完成扶贫开发“双到”任务,提前实现脱贫。此外,对交通道路安全执法、市政道路升级改造、道路货物非法超限超载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妥善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对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推动镇级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公共服务站实现全覆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对公共文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广播电视发展、华侨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等方面的视察检查,推动文化、广播电视、侨务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动“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市民反映较大的台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石材市场搬迁、公交车停靠站改造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整治建议意见,助推我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听取和审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积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强化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监督,组织调研视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推动全市治安防控能力得到提升。组织开展“三打两建”工作情况视察检查,促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督体系,逐步形成健康有序、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
 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水法等专项执法检查,督促政府部门健全机制、加强执法,优化人居环境。听取和审议台城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对污染治理的力度。组织对矿产资源保护和执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采矿和破坏性采矿行为。组织对“三大河流”和37条中小河道、我市“三边”、台城城区出入口、台城河“一河两岸”等整治以及饮用水源水库第一重山生态公益林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红树林种植保护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以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环境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督促并协调推动红星猪场完成搬迁工作,有效解决了困扰城区市民多年的臭气污染问题,群众拍手称快,好评不断。连续五年跟踪检查镇(场)绿化和镇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督促各镇(街、场)按要求完成任务,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促进依法行政。听取和审议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压减行政审批事项425项,有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督促政府职能部门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修订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对台开快速路建设等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定。坚持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执法行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促进司法公正。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法院司法公开、惠民实事工程以及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创新案管中心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督促“两院”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深化“阳光审判”和“阳光检务”,不断规范审判和检察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全力支持“两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听取和审议“两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促进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依法制定《台山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健全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对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先后对《台山市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等13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权威,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二、加强联系,提升服务,积极推进代表工作
常委会紧紧围绕“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这一主线,从四方面切实抓好代表工作。
(一)坚持“双联”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坚持组成人员走访代表、代表走访选民活动,并依托市综合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接访活动。五年来,全面走访市十四届人大代表,接访代表群众373人次,听取、收集建议意见324条,并及时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督促办理。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推动建立6个镇(街)人大代表联络室,为代表依法履职、开展活动提供了平台和服务保障。
(二)加强建议意见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办理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改进代表建议办理的评价方式,把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纳入到市行风建设考核考评,把重点放在办理措施的跟踪落实和工作实效上。坚持市主要领导、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重点建议,组织代表与承办部门“面对面”和对重点建议“回头看”,确保建议所反映的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创新和改进督办方式,实现由领导批示向领导牵头办理转变,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促进了建议办理质量与效率双提升。五年来,代表所提出的280件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结并答复代表,代表建议解决率、满意率逐年提升。建议所涉及的凤河水系综合整治、通济河两岸改造、都斛至赤溪公路改造和广海路口至武装部仓库路段整修等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推动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五年来,举办各项培训共19期2720多人次,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注重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不断丰富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代表小组活动规范化建设,重视促进代表小组活动成果转化。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及专题调研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活动248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级代表活动小组组长会议、代表座谈会等,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让代表互相传递社情民意,交流履职经验;建立“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机制,2014年和2015年分别围绕“创文四大民心工程”、“全域旅游”主题,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有力推动我市“创文”工作以及全域旅游的发展,在代表和社会中都取得了较好反响;组织各级代表参与“五个一”工程和约访、走访、献爱心等活动,其中,组织代表到市敬老院、市特殊教育中心等开展爱心行活动,将代表活动、义工活动和收集社情民意有机结合,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五年来,共组织五级代表开展各类活动560多批次,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意见370条,有力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如,2012年推动上调我市的农村小水电上网价钱,为我市当年财政收入增加了300多万元。
    (四)拓宽代表参与监督和知情知政的渠道。制定完善各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82人次。推荐代表担任市行风政风监督员和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组织市人大代表参与市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及到市人民法院旁听,拓宽了代表监督和知情知政渠道。同时,常委会还定期向全体代表发送报刊资料,通过建设和完善市人大网、人大代表网络交流平台等,为代表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三、注重法治,依法任免,推动法治台山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明台山。
(一)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全力推动《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全面实施,着力抓好“六五”普法工作、法律“六进”、“法治台山宣传教育周”、“阳光法治·法治惠民” 和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法治市、法治镇(街)、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惠民”工程,取得较好成效;组织举办“法治大家谈”电视节目、法治专题文艺晚会、法治专题讲座等,法治创建工作深入人心。2014年,我市获评“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5年,大江、水步、四九、深井、川岛等五个镇荣获“江门首批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市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台山一中、金桥铝业、台城南坑村委会等四个单位被评为江门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修订完善了人事任免办法,做到既贯彻党委的决策意图,又尊重和维护常委会依法任免干部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坚持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并注重加强任后监督。五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院人民陪审员共348人次,为地方国家政权正常运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三)认真抓好信访工作。积极推动《广东省信访工作条例》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来信来访受理、交办、督办和反馈制度,加强交办和督办,确保群众合理信访诉求得到解决。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4件次,均已督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台山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精心组织,依法把关,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至11月,我市全面开展市、镇两级人大换届工作。常委会高度重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稳妥有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召开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并及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意见、选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等系列文件,定期举办选举业务知识培训班,组织力量深入各镇(街)开展调研和检查指导。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依法选举产生台山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320名,镇级人大代表1188名,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镇均已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了镇人大主席和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五、加强学习,深入探索,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加强思想、制度和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履职水平。
(一)注重理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以及市委的重要文件和重大会议精神,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在履职实践中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二)注重完善制度,增强工作效能。建立健全常委会议事制度、主任会议议事和工作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程,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和表决通过的工作程序,保证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更好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加强与“一府两院”工作联系的制度,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时听取“一府两院”专题报告,依法做出决议、决定,保证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注重机关建设,增强工作活力。狠抓作风建设,通过开展“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专题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作风、执行力及机关效能不断提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贴近社情民意,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营造了务实、为民、清廉的良好政治环境。与此同时,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改善机关工作环境和条件,机关服务和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推进镇(街)人大建设,市镇人大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要做到“五个必须始终坚持”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重大决策转化为人大的决议、决定,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取得市委的重视和支持,才能确保人大在党的领导下顺利开展工作。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常委会无论决定重大事项、行使人事任免权,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才能确保人大做出的决议、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履职工作中要注重发挥常委会全体组成成员的整体作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市战略性、全局性工作的监督,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五是必须始终坚持开拓创新。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及人大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才能有效促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
 各位代表,市第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已胜利地完成了历史使命。常委会五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中共台山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关心支持的结果,并得益于历届市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所有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的新时期,如何更好地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还需进一步摸索;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实效还要进一步增强;代表联系选民的渠道和发挥作用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自身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强化等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设想
 
今后五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后发赶超、绿色崛起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将牢牢把握新常态下党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更高的境界履行法定职责,以更自觉的行动展现应有作为,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台山作出新的贡献。
——强化大局意识,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后发赶超、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以及市委中心工作,明确人大工作的重点和任务,依法行使人大职权,使常委会工作围绕中心更紧密,服务大局更有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强化监督职责,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有新突破。全面贯彻监督法,完善监督机制,规范监督程序,坚持寓监督于支持之中,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推进打造“五个强市”、强化“三项建设”上,坚持围绕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事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强化服务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作为。以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为目标,健全代表学习培训机制,改进学习方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健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建立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参加常委会重要活动,创新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拓宽和畅通代表监督、知情知政和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代表“双联系”机制,增强代表履职实效。完善代表建议、意见督办机制,创新办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的办理质量。
——强化自身建设,在提升履职能力上有新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及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支持协助市委抓好相关决策事项的落实。不断加强学习、健全工作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制度,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加强对镇街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展望新的五年,面对新的任务,实现新的目标,我们重任在肩、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中共台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团结拼搏,开拓奋进,为加快实现“十三五”规划蓝图,建设幸福和谐新台山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