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接待公约
栏目:规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06 10:40 

    一、接待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改善工作作风。

    二、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的原则,不徇私和受贿,坚决抵制和反对不正之风。

    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热情耐心地接待受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落实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四、严守国家机密,不得泄露,扩散群众控告、申诉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否则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五、对群众控告和申诉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

    六、对疑难和久拖不决的案件,要主动疏通,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七、要利用接待群众控告、申诉的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政策、法律观念,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八、对群众的控告、申诉,要如实记录清楚,并经本人审阅无误才签名盖章以作依据。

上一篇:投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