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申请须知
栏目:规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2/19 10:41 

    一、赔偿申请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

    二、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赔偿请求人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四、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请求赔偿时效内;

    五、请求人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备:

    1、刑事赔偿申请书(一式两份,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

    2、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4、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5、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