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赔偿申请属于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
二、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赔偿请求人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四、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请求赔偿时效内;
五、请求人提交的材料应当齐备:
1、刑事赔偿申请书(一式两份,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
2、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
4、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
5、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