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 | “澄川”行动守护台山海洋生态环境
栏目:检察业务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8/15 11:27 

近年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履职在海洋治理中的监督效能,以“澄川”专项行动为抓手,打造海洋检察共治新模式,保护台山海洋生态环境,助推台山“蓝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年来,该院共立案办理涉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50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1份,全部被采纳并整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均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或经法院调解结案,办案效果显著。

坚持打击与修复相结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优势精准打击涉海违法行为,依法向侵权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以增殖放流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案件8件,共向涉案海域增殖放流虾苗5亿多尾。今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该院联合台山市人民法院、川岛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就该院提起的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两名侵权人在台山市川岛附近海域增殖放流斑节对虾数万尾,用于修复涉案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

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针对川岛海域周边多起禁渔期设置导陷插网陷阱(俗称“迷魂阵”、“滩边罟”)进行非法捕捞破坏海洋渔业生态、影响航道安全的情况,该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效清理整治川岛山咀至下川航道附近一带海域导陷插网陷阱等非法捕捞设施3000多米,使约8000亩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让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及时修复。

“迷魂阵”非法捕捞网具拆除现场

“迷魂阵”非法捕捞网具拆除现场

针对在川岛山咀至下川航道附近,存在未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和水域滩涂养殖证,长期非法占有海域养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域渔业生态平衡,影响海域航道通行安全的情形,该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对台山市海域使用、海洋渔业养殖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占用海域行为的打击力度,清理整治川岛山咀至下川航道附近一带海域蚝排、养殖浮球等非法海洋渔业设施21268亩,有效恢复海洋生态环境和航道通航安全,助力海洋牧场建设。


海上清拆蚝排行动现场

海上清拆蚝排行动现场

与恩平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广东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共同保护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针对红树林生长繁育区内违法设置鱼排养殖及堆放生蚝壳、废弃轮胎、残旧船舶等固体废物问题,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共清运和处置固体废物约85吨,修复红树林生态环境面积1000多亩,近海岸影响红树林生长繁育违规搭建的养殖浮排也已经清拆,重点区域亦增加设置了垃圾箱和环境保护警示标牌,周边生态环境和红树林生长繁育区域得到有效恢复和保护。

红树林垃圾清理前

红树林垃圾清理后

近年来,该院深入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针对沿海地区一带海堤和海岸上随意堆放各类垃圾如垃圾袋、泡沫箱及废弃海产贝壳等固体废物、污水直排入海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等现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整治入海排污口9个,清理海岸和海堤上的固体废物约39.5吨,有效遏制近海岸线固体废物、废水污染现象,全力守护南粤美丽海疆。

海岸边垃圾清理前

海岸边垃圾清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