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近年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海洋牧场”建设及上级院“守护海洋”等工作部署,对标台山地情,以“澄川”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用好“海洋检察工作站”,推动“四大检察”在海洋领域全面融合创新发展,打造海洋检察共治新模式,取得实效。
聚焦海洋牧场建设,助力“蓝色经济”崛起
紧紧围绕台山海洋强市建设目标,立足法律监督职责能动履职,为台山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一是严厉惩治涉海犯罪。依托“海洋检察工作站”,加强与江门海警局台山第一、第二工作站协作配合。推行涉海案件专门办理机制,由沿海派驻机构统一办理涉海案件,实现涉海案件办理更专业化。“澄川”行动以来,共办理走私冻品、非法捕捞等犯罪案件38件,有力维护海洋经济健康发展。
检察官对两宗非法占用海域养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清拆现场进行跟进监督
二是护航海洋生产转型升级。聚焦近海违规养殖难题,办理相关案件6件。保障江门首宗、全省面积最大的养殖用海海域使用权出让工作顺利推进,助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开展“水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深挖“台山蚝”“台山青蟹”“台山鳗鱼”3个国家级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公益诉讼线索,以守护海洋资源禀赋,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实。
三是全力防范海上旅游安全。聚焦川岛旅游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与沿海乡镇镇府沟通,为保障重大文旅项目落地、旅游安全、生产作业安全实施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牵头镇政府、海警、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聚焦非法海钓、水上摩托车无证运营等海洋治理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执法,以“我管”促“都管”,保障台山海域用海安全、营运安全和旅游安全。
全面保护海洋生态,共绘“绿色发展”底色
坚持多赢双赢共赢理念,大力开展“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18件,推动海洋保护合力更加凝聚。
一是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在严厉惩治涉海犯罪的同时,依法督促犯罪嫌疑人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如办理的林某某等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5亿多尾斑节对虾,及时修复了受损海洋渔业资源,有效保护了“海上大熊猫”中华白海豚在内的海洋生物多样性。该案件被评为全省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和最高检“千案展示”典型案例。
林某某等人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二是推进湿地保护协同共治。与恩平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广东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共同保护镇海湾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针对红树林生长繁育区内违法设置鱼排养殖及堆放生蚝壳、废弃轮胎、残旧船舶等固体废物问题,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全面清理现场、维护红树林湿地生态平衡。
三是以党建引领守护美丽海岸线。创新“党建+特色专项监督行动”模式,其中办理的“督促保护鸡罩山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全国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党建+业务’守护‘海洋蓝’”融合品牌被评为全省基层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与沿海乡镇政府党支部建立结对关系,共同开展“守护海洋”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和“携手净滩,守护美丽海岸线”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海洋保护“蓝色意识”进一步提升。
开展“净滩”志愿服务活动
自觉融入基层治理,凝聚海洋保护共识
一是以检察办案推动诉源治理。坚持能动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海洋污染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5份,以检察履职助推海洋治理现代化。在办理全国首例“净海”领域公益诉讼案基础上,主动对接广州军检、川岛镇府,联合探索建立港口综合治理机制,督促整治“三无”船只,巩固和维护海域港区管理秩序。
二是完善公益诉讼观察员机制。充分调动沿海乡镇社会力量参与海洋保护,积极招募沿海乡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构建以检察机关为主导、“检察+行政机关+民间力量”三位一体的海洋保护共同体。
三是组建青年“护海”法治宣讲队。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贴近基层优势,深入到沿海乡镇、渔村渔港等,大力推广“公益诉讼随手拍”线上平台和公益诉讼举报电话专线应用,拓宽群众举报涉海不法行为渠道,并结合办理的涉海案件开展普法宣传100多次。创新在川岛“党旗号”客船上循环播放自主拍摄的以办理案件为原型的公益诉讼微电影《海好有你》,打造海上“红色流动课堂”,最大范围凝聚全社会保护海洋共识。
开展海洋法治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