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薪火先锋”人才孵化平台 加强新时代检察人才储备
栏目:理论探讨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3/04/07 11:22 

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跟最高检人才强检战略步伐,培养、造就一支实战型、复合型、职业化、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江门台山市院创新打造台山检察“薪火”人才培养方案,派驻派出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派驻机构”)为新型检察干警锻炼实训基地,打造新型人才培养的“孵化平台”为下一步的提拔使用做好人才储备。在培养方案的驱动下,近年来,该院获得省级以上荣誉8人次,江门市级荣誉20人次。

一、创设服务大局实践化基地,培育“三强一有”检察新人。坚持“服务大局与检察履职融合”工作思路,强化服务“基层一线”和“中心工作”两个维度历练干部导向,致力培育大局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创新意识强、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三强一有”检察新人。一是在履职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针对青年干警工作经历单一、群众工作能力欠缺,沟通协调能力较弱、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等特点,该院将重点培养的青年干警安排在位于台山“东西南北中”的6个派驻机构进行锻炼,把6名平均年龄35.6岁的青年检察官提拔为派驻机构主任或任命为派驻机构负责人,优先配备新进公务员及青年检察官助理,按照“1+1+1”的标准配员组成检察室办案组办理辖区案件,以岗代训,提升其服务大局、为民服务本领。如各派驻机构以“一室一品”特色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个人信息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守护春耕”等公益诉讼小专项,采取制发诉前监督检察建议书、跟踪或“回访”诉前监督检察建议落实等方式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服务保障“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二是在践行“枫桥经验”中锻炼为民服务能力。各派驻机构善用“枫桥经验”就地化解信访矛盾,通过扎实开展“三官一师”下基层、“六进”普法宣传活动,接受群众来访,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在引导当事人从对抗走向和解的调解过程中提升检察人员为民服务能力。如派驻赤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在办理一起当事人长期、多次向相关部门申诉信访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中,采取电话联系沟通、主动上门、走访社区调查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诉罢访,成功消除上访隐患,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三是在实践中提升沟通协调能力。通过走访驻地乡镇政府、协同开展维稳工作、收集法律监督线索、跟踪回访检察建议落实、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促使扎根基层的青年干警提升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能力,逐步成长为具备大局思维、善于释法说理、会做群众工作的“多面手”人才,为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护航当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打造检察一体履职砺炼基地,培育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综合人才。为适应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的需要,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该院依托派驻机构,率先在江门检察系统推行综合办理“四大检察”业务的办案岗位,磨砺精通“四大检察”业务的综合业务人才。配套出台《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派出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派出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管理办法,从业务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案件分流等方面规范派驻机构的检察官办案。6个派驻机构的检察官办案类型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业务,设置刑事检察案件以辖区分案为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设定最低办案数的相结合的轮(分)案规则,通过“喂案子”“压重担”倒逼派驻机构的检察人员在办案履职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办案水平,多维度锤炼派驻机构检察人员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全局思维能力,逐步培育出一批精通“四大检察”、到岗即能办案的业务尖子,为依法能动检察履职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三、搭建党建与业务融合的“薪火传承”基地,培育“政治和业务过硬”的检察团队。坚持党建引领,将政治与业务双导师制度与业务尖子培养相结合,成立由一名党组成员加一名检察官组成的“薪火导师团队”,担任进入“薪火锻炼实训基地”的年轻干警导师,作为其思想进步的引导者、业务能力提升的指导员。综合采取“谈心谈话”、开办“导师课堂”、“手把手交办案”、制定“成长札记”等方式,以导师团队为主导、青年检察干警为主体、锻炼实训基地为平台,在“以导带新、以新促导、教学相长”中培育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检察人才。注重党建与业务融合,每个派驻机构既是办案团队也是党小组,建立“一个办案团队至少一名党员先锋、一名党员先锋帮带多名办案骨干”的“1+N”“党建+业务”模式,让派驻机构的党员先锋在办案一线充分履行党建责任,把各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融入日常检察业务中。驻赤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连续多年被评为“五星级党员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