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自2022年2月与台山市林业局联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市林长办的信息共享、协作配合,通过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线索移送、专项检查、业务交流、普法宣传等方式,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助推绿美台山生态建设。
一、打击涉林违法犯罪 共护森林生态系统。“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以来,该院与市林业局加强案件通报、线索移送,形成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合力,2022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涉林47件,制发检察建议书15份,以诉前磋商会议办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件。在“林长+检察长”协同推动下,保障台山市林木生态系统更加有力,全市森林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如针对红树林生长繁育区内违规搭建蚝排养殖及堆放生蚝壳等固体废物问题,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养殖浮排、固体废物,推动修复红树林生长环境面积1250亩。
二、加强“林检”协作配合 携手共护绿美台山。一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联合市林业局开展多次护林专项监督活动,并通过专题研讨、业务交流等形式,共同推进台山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二是邀请林业专家分别担任“益”心为公志愿者、特约检察官助理,共同参与研讨案件办理情况、保护现状、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邀请专家、检察官以专题授课的形式,提升红树林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专业能力,共绘森林环境资源保护“同心圆”。三是联合市林业局共同开展红树林湿地保护周活动,走访了8个沿海乡镇的红树林湿地保护区,全面排查台山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区互花米草等外来入侵物种及保护不到位的情况,切实守护好“地球之肾”。如针对辖区内有32株古树存在周围大量堆放杂物、地面被非通透性硬底化、病虫害严重等影响其正常健康生长的问题,该院与市林业局通过实地考察优良古树保护、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助推台山市32株古树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
三、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增强全民生态保护共识。一是举办“林长+检察长”湿地保护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结合“世界湿地日”“国际森林日”等重要节点,通过与社会企业和当地群众在红树林湿地保护区种植红树林树苗、发表红树林湿地保护宣言、举办红树林湿地保护宣传展览等形式,形成关心森林、爱护森林、参与森林保护的社会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保护意识。二是开展“林长+检察长”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知识讲座、科普视频、“保护森林”主题创意绘画评比活动等方式,提升家长、学生对森林保护、生态保护的责任感,更广泛凝聚绿美广东、绿美台山建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