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检察院荣获广东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栏目:调研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2/20 10:35 

近日,广东省检察院通报表扬“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台山市检察院在列。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融合,创新发展”工作思路,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奋力推进台检由传统先进基层院到工作现代化基层院迈进。已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连续三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是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先进基层检察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和“三八红旗集体”。

一、发挥党业融合“引领效能”,做好为大局服务文章。该院打造“党建+业务”守护“海洋蓝”融合品牌,推动破解海洋治理问题,服务保障“大桥经济”“黄金内湾”发展,成功办理“两高”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全国首宗“净海”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该品牌入选全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融合品牌。主动对接市委统战、侨联党群组织,建立“护侨”协作机制,实现覆盖城乡的“家门口”检侨联络平台,以公益诉讼监督推动著名华侨历史建筑群“梅家大院”修缮整治,以该案为原型创作的宣传片《守护乡愁 检察履职促百年侨圩重生》,获最高检视频号推广。积极探索“代表建议+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协作机制,追偿污染环境防治、修复费944万多元,督促复垦基本农田、林地532.1亩,推动“台山大米”“台山蚝”等农产品地理标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规范使用。

二、激发业务融合“综合效能”,践行为人民司法使命。探索6个派驻镇(街)侦监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办理“四大检察”业务模式,形成“一个办案组”到“全院办案组”一体履职、能动履职、综合履职的集聚效应,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021年以来,14件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圆桌磋商、调查研究等措施,用心用情办好“农民工被欠薪”“智障未成年人被性侵”“农村困难妇女被伤害”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结合办案形成的4篇调查报告获市委领导批示。持续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实施,制定数字检察三年行动方案,探索构建覆盖“四大检察”大数据模型6个,1个模型入选广东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作品,且被省、市两级检察院推广使用,4个模型在江门市院举行的相关业务模型竞赛中获奖。

三、深耕人文融合“倍增效能”,锻造为法治担当队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融入日常理论学习、青年读书会学悟践行,筑牢队伍思想根基。发挥省级“侨韵检察”文化品牌示范效应,在业务骨干中选树10名“侨韵检察之星”,在文化育检中增强干警内驱力,2023年培育的“海韵检花”“向日葵”等品牌荣获全省、江门市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创新青年成长“蔚蓝行动”“薪火先锋”人才培养工作,以轮岗交流、业务竞赛、援疆、驻村锻炼等方式搭建干警成长成才平台,先后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先进集体21个;“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全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优秀个人”等先进个人56名,1名干警当选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