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来监督!
栏目:案例评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30 11:20 

近年来
接连不断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

但不用怕,有检察机关呢!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我们在行动!

视频链接:https://v.qq.com/x/page/p0697kuefkw.html


        湖北省某市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周某多次从非正规渠道低价购进大量碘含量为零,氯化钠低于标准要求的假冒碘盐用于零售和批发。据统计,经周某销售后流入市场的假冒碘盐有21.6吨,涉及该市20余万人口的3个乡镇。根据当地疾控中心和医药专家意见,长期食用缺碘食盐,足以造成人体严重食源性疾病。

        检察机关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消费者委员会对周某销售假冒碘盐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既没有书面回复也没有提起诉讼,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于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某销售假冒碘盐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周某消除危险,收回由其销售的尚未被食用的假冒碘盐并依法处置,并通过新闻媒体赔礼道歉。周某对自己的行为当庭表示道歉,服从判决不上诉。

        本案的成功办理,有效保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提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的价值和意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不仅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需要你、我、他的共同参与,让我们一起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