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下列项目耗材(试剂)产品进行遴选,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采取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
一、项目概况
相关需求产品清单,供货服务期限2年。参数要求详看附件“医用耗材遴选需求”。
序号 | 遴选产品 | 参考规格 | 用途 | 单位 | 预计2年需求数量 | 样品提供 | 备注 |
1 | 亚辉龙发光仪器的相关项目试剂 | 详见遴选需求 | 用于临床项目检验 | 人份 | 约800 | 提交标书时提供样品测试设备相关情况 |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二)地点:江门市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顺安路28号(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设备股。
(三)如需了解项目情况及要求,可致电:0750-5559361郭工。
(四)报名所需资料可以快递或者现场提交,需在报名时间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资料,逾期不候。
(五)磋商时间 、地点: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依法取得并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
(五)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Ⅱ、Ⅲ类器械)或Ⅰ类器械备案凭证及信息表(如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国家相关部门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医疗器械注册证应该与本次耗材注册证分类相一致)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代理授权书、法人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相关资料;
(三)投标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产品一览表(包括:药交耗材ID、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投标价、产品质量承诺书)。表格所列产品单价价格为中选供应商交付采购人使用前的价格(包括伴随服务、含税),应包括产品费、备品备件费、各种税费、相关费用(运输、包装、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等的一切费用。中选产品供货期间,遇国家或省、市物价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按最低价格执行;该类产品纳入耗材集采时,对未供货部分及后续采购,执行集采价格。报价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需消耗耗材或试剂必须在标书内列明并报价。报价单中未明确的专机专用耗材(配套耗材、非械耗材),默认为免费提供配套使用;
(五)产品的相关资料(彩页、图片等);
(六)产品说明书。
(七)响应技术和商务偏离表
响应文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响应,否则,申请将被拒绝。
五、磋商程序以及评审原则
(一)听取各供应商的产品介绍(口述介绍)。
(二)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资质资信和品牌、销售业绩、产品质量、响应价格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综合评价。采取院内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本次磋商最多不超过二轮,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不承诺最低响应价成交)。
(四)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成交供应商作未成交解释。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五、成交结果均应以符合采购方使用要求为原则,如出现成交医用耗材不符合使用部门要求情况,我院可对成交结果作适当调整或废标,成交供应商及相关参与供应商不得提出异议。
以上内容由台山市妇幼保健院设备股负责解释。
附件:1.遴选需求亚辉龙试剂遴选需求.docx
2.评分标准亚辉龙试剂评分标准.docx
3.投标文件参考格式投标文件参考格式.docx
4.磋商后最终报价表磋商后最终报价表.docx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