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校干部职工实行集体办公坐班制,上班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党校或在家办公。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要请假。一般干部和职工请事假的,一天之内要经本办公室主任批准,超过一天的要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的要经常务副校长批准;各办公室正副主任因事请假的,两天内要经分管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要经常务副校长批准;校领导外出或请事假,应告知校委办。
3、待人礼貌热情。接待工作对象时,要主动、积极,不得态度傲慢、不理不睬;接听电话时,要使用文明语言;解释和回答问题时要说话和气,言辞得体,耐心说明或询问情况,并及时做好记录。
4、守纪律、讲秩序。全体干部职工外出参加重大活动时,办公室要统一安排值班人员。上班时,要保持严谨、安静,不大声喧哗,不串岗、聊天或玩电脑游戏,不得在上班时间擅自搞文体活动。
6、上班期间或因公务需要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兼带小孩或兼做其他私事。
7、根据党校职能和本人工作岗位任务,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讲求效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