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模式,更好地推动简政放权,方便辖区群众办事,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农〔2015〕326号)和《印发台山市推行“邑门式”行政(公共)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府办函〔2015〕508号)精神,我市在17个镇(街)都成立了公共服务中心,截至目前所有公共服务中心的机构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据悉,各镇(街)成立的公共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各镇政府(街道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履行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负责组织协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理顺审批工作机制,制订审批标准化流程;二是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管理和完善工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统筹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三是制订行政服务制度,监督审批的规范运作,促进行政服务质量和审批效率的提高;四是负责接受市民的咨询、投诉,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五是负责提供全市“邑门式”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前后台技术管理;六是负责镇政府(街道办)交办的其它公共事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