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关于实施我省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6〕24号)精神,市编办提前准备,精心策划,切实把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抓落地,于4月印发《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发工作的通知》(台机编办〔2016〕61号),要求各主管部门及事业单位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建立政府诚信,规范市场监管秩序的高度,提高认识,加强重视,并认真抓好落实。
据介绍,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数字组成,取代原12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并增加单位信息二维码,社会公众只需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获取该事业单位的相关信息并可辨别证书真伪。
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发,这是中央关于推进统一代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解决“多头赋码”、“多码共存”引起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行政效率不高等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将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减轻事业单位法人负担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