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美好生活的时代新风,促进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双提升”,营造全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市文明办、台城街道办事处、台山市摄影协会联合举办台山市文明城市创建摄影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台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单位:台城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台山市摄影协会
二、活动安排
征稿时间:2021年12月1日起
截稿时间:2022年1月13日
评选时间:2022年1月15日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8日
颁奖时间:暂定2022年1月底
展览时间:暂定2022年1月底
三、展出地点
待定
四、征稿对象
海内外台山各界人士、
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五、征稿内容
以展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旨在全面展示我市在文明创建过程中发生的显著变化,反映市民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重点围绕文明环境(城市建设、人居环境、道路建设、环境卫生、老旧小区改造、农贸市场整治、城中村整治、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城乡环卫一体化等)、文明秩序(文明交通、文明校园、文明旅游、市场秩序等)、文明新风(移风易俗、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文明礼貌、节约资源、爱护公共设施、志愿服务、窗口服务等)、文明和谐(反映市民饱满的生活热情、乐观的生活心态、惬意的休闲娱乐、和谐的邻里关系、丰富的文化生活等)、文明风貌(反映魅力独特的侨乡特色文化景观)等方面。
六、作品要求
1、作品要围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展现我市文明创建的成果,内容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2、参赛作品仅限于对照片的曝光度、对比度、清晰度、色彩饱和度、裁剪的调整。不接收违背客观真实性的数码合成作品参赛。全景照片可用电脑接驳。
3、参赛作品为数码文件,jpg格式不小于3MB以上。组照作品(4-8幅)为一组。投稿数量:每人限定10幅/组。
4、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的电子文件达不到输出精度,主办单位将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补。
5、作品文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标题+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拍摄地点。
6、入选获奖作品,主办方有权用于展览、出版作品集、媒体网络宣传、画册等,视为作者同意以上版权使用,不另付稿酬。
7、大赛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参赛者在摄影创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要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好疫情防控,在参赛创作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与主办方无关。凡投稿者则视同承认本征稿启事规则。
9、上述条款的由大赛主办方依法作出合理解释。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120名,奖金各100元
特邀作品:4名,奖金各1000元
以上奖项奖金个人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
八、投稿方式
台山市摄影协会 秘书处
QQ:3239232096
邮箱:3239232096@qq.com
联系人:阮光荣(13672972899)
邱彤红(13929057799)
台山市摄影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