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台字[2007]17号
关于举办成人宣誓和团的照片征集活动的
通 知
各基层团委、市直属团(总)支部:
为勉励我市青少年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优良传统,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成人荣誉感,帮助他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以饱满的精神风貌,迎接共青团台山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团市委决定于今年10月18日在我市广泛开展2007年台山成人宣誓教育活动。同时,为引导我市广大团员青年回顾市十二次团代会以来为建设和谐台山奉献青春力量的奋斗历程,增强广大团员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在市十三次团代会即将召开之际,团市委向各级团组织举行团的照片征集活动,并将有纪念意义的历史剪影选登入团代会的宣传画册。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18岁成人宣誓仪式
1、活动主题:我与祖国共奋进
2、活动主体:我市1989年出生,今年年满18岁的青年(含在台山市工作的外来青工、解放军、武警战士等),16-17岁成人预备期青年学生。
3、活动形式、要求:江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从2006年起,“江门成人宣誓日”由每年10月8日改为10月18日。为做好2007我市成人宣誓日宣誓仪式活动各项工作,各镇(场、街道)、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活动规范化要求,在10月18日组织本单位年满18周岁的青年集中举行“成人宣誓日宣誓仪式”。仪式要求庄严、隆重、简朴,在宣誓仪式中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活动程序、统一时间、统一誓词、统一标志、统一主题歌曲。各学校可结合本校其他大型文体活动进行。台城市区各学校团组织要把本校“成人宣誓日宣誓仪式”活动方案于9月25日前报团市委。
4、联系人:陈健宇、许国觉;联系电话、传真:5511941;电子邮箱:tstw2001@163.com。
二、团的照片征集活动
1、活动征集范围:面向全市各基层团委、市直属团(总)支部、广大团员青年。
2、照片征集要求:能反映2003年12月共青团台山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以来关于团工作、活动和具有纪念价值的照片。上交的照片请另纸注明照片的拍摄时间、地点、主题和简要内容说明,并写明提供照片者的单位或姓名、电话。
3、团市委将把有纪念意义的照片选登入市十三次团代会的宣传画册,于团代会召开期间分发。
4、请各级团组织把照片收集好统一交到团市委,截止日期:2007年9月25日;联系地址:台山市中山路市府大院团市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健宇、许国觉,联系电话、传真:5511941;电子邮箱:tstw2001@163.com。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