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场)中心小学、市直学校少先队组织:
为更好地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团粤联发[2006]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07]14号)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辅导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现代化、学习型的辅导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发展,现就加强我市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意义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广大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同时,少先队辅导员又是教育工作者队伍中最年轻、最具活力的队伍,培养好这支队伍,对于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少先队辅导员在教育工作中的特殊地位,从少先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队伍的高度,大力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镇中心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市直学校少先队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
三、培训时间
2007年8月21日-8月24日(共4天)
四、培训地点
广东省辅导员培训中心广州基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新河浦合群一马路43号合群大厦)
五、培训费用
每人880元(包含食宿费、资料费、培训费和来回车费)
六、培训内容
1、当前我省少先队现状及队活动发展趋势;
2、素质教育与新时期少先队活动;
3、少先队主题游戏组织;
4、青少年健康教育;
5、队室的设立、管理及使用;
6、少先队仪仗队知识;
7、少先队体验教育;
8、辅导员的职责、日常工作、达标创优;
9、如何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整合中的作用;
10、辅导员交流讨论。
七、考核颁证
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岗位培训合格证,作为辅导员任职的资格凭证。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早规划。加强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是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少先队事业发展和加强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积极配合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
2.纳入考核,形成机制。建立辅导员培训目标责任制,要将辅导员培训工作纳入少先队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范畴。参加和接受培训是少先队辅导员的权利和义务,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辅导员参加培训情况,将作为我市少先队工作情况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作为各类优秀奖项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的培训工作,并将参加人员名单于8月10日前上报团市委。
联系人:陈健宇,联系电话、传真:5511941
以上通知,请认真落实。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台山市教育局
少先队台山市工作委员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