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台联字[2007]18号
关于举办第二届“海角城”杯台山市
青年沙滩排球赛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市直团(总)支部:
为丰富台山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擦亮侨乡排球运动品牌,培养更多的青少年排球人才,弘扬侨乡排球文化精髓,团市委、市青联将于七月底举办第二届“海角城”杯台山市青年沙滩排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台山市青年联合会
二、协办单位:台山市体育局、赤溪镇人民政府
三、支持单位:
台山市海角城旅游度假中心
四、比赛时间:
2007年7月28-29日、8月4-5日。
五、比赛地点:
台山市赤溪镇海角城旅游度假中心。
六、参赛对象和组别:
1、持台山市户口或者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年龄16至40周岁(含40周岁)的男、女青年。
2、比赛设男子青年组和女子青年组。
七、参赛办法:
1、青年凭身份证及单位证明报名。
2、每组可报队员4至6人,领队1人,领队可由队员兼任。
3、比赛免报名费。报名时,每人交个人免冠单人相一张,以及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要有所在单位或挂靠单位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4、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自行到医院检查身体,适合参加沙滩排球比赛方可报名参赛。
5、每个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每个运动员只准参加一支队伍的比赛,该队如被淘汰,所有的队员不得再参加其他队伍的比赛。
6、只有报名表上有名单的队员才符合比赛资格。(已报名的队伍,抽签前可更改队员名单,并且所有更改截止于抽签前)。
7、参赛队伍必须于赛前二十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比赛迟到十五分钟的队伍当弃权处理。(时间从上一场比赛结束时算起)。
8、每队必须严格执行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排联最新规则,四人制比赛,实行每球直接得分,三局两胜,15分制。
2、比赛场区大小为8米×16米的长方形,男子网高为2.35米,女子网高为2.15米。
3、比赛服装为短装沙滩排球运动服,需由运动员自备。每支队着装要统一,颜色要一致,运动服(上装和下装)显眼处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至6号。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伤害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队员可以带眼镜或太阳镜进行比赛,但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参赛单位要对自己队成员的纪律、安全和行为负责。
九、奖项设置:
每个组别奖励前六名。
冠军:奖金3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奖金1500元,奖杯一座;
季军:奖金1000元,奖杯一座;
第四至六名:奖金300元。
十、报名及抽签:
1、各队请到团市委办公室报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2、各领队请于7月26日上午9时在团市委办公室参加赛前工作会议,届时由裁判长解释比赛赛程及规则,并进行抽签,没有参加抽签的队伍由大会安排。
3、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7月25日上午11时。
十一、其他:
1、本次比赛的交通工具如未能自己安排的,可以乘坐由团市委统一安排的车辆。每位参赛队员每餐由主办单位提供海角城用餐现金券10元。
2、规程不周之处,由本委解释补充,解释权归本委。
3、获奖队伍,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作假,取消成绩。
4、本次活动联系人:陈健宇,许国觉;联系电话、传真:5511941;电子邮件tstw2001@163.com。
附件:第二届“海角城”杯台山市青年沙滩排球赛报名表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台山市青年联合会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