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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台山成人宣誓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9 16:04

各基层团委、市直团(总)支部:

十八岁是人生的一个新起点,参加成人宣誓活动是18岁青年跨入成人公民行列的重要标志。108,是江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程序确定的“江门成人宣誓日”。为了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增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建设富民强市、文化大市、和谐台山奉献青春力量。团市委、市青联决定在今年9月至11月期间,结合当前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我市弘扬台山人精神的教育活动,广泛开展2006年台山成人宣誓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知荣明耻 青春启航

二、活动主体:我市1988年出生,今年年满18岁的青年(含在台山市工作的外来青工、解放军、武警战士等),1617岁成人预备期青年学生。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知荣明耻,心系家国——我与祖国共奋进”公民意识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引导18岁青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落实“八荣八耻”要求,培养青少年的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1、开展“心系祖国,健康成长”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推动科学理论学习,引导广大18岁青年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行改革开放发展历程教育,教育引导18岁青年全面了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就,了解祖国发生的变化,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进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实施“十一五”规划,展望祖国发展美好蓝图,引导18岁青年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侨乡文化,我爱我知”主题教育宣传活动。9月—10月期间,教育引导18岁青年更多地了解侨乡文化,关注、支持、积极参与侨乡文化建设,营造学习侨乡文化的良好氛围。组织他们学习和弘扬“台山人精神”,激发青少年的爱国爱乡情感,为掀起侨乡文化建设热潮贡献力量。

3、开展“知荣明耻,遵纪守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和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要切实搞好法制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开展“对话明天,关注我们的孩子”青少年普法广播系列节目。同时以现身说法、观摩法庭、举办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活动,组织学生开展案例讨论、征文、动漫创作等活动。

(二)开展“知荣明耻,共享成长——我与侨乡同发展”体验教育活动。

根据18岁青年身心发展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活动,引导他们了解“十五”时期台山侨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展望“十一五”的美好前景,激励他们为报效祖国、建设台山刻苦学习、立志成才,为台山侨乡发展添砖加瓦。

1、举办“18岁成人课堂”活动。大力开展榜样学习活动,以丛飞同志为榜样,以我市“十杰青年”和先进青年集体为典型,激励18岁青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举办以学习理论知识,了解成年与青年时期的差异,增强人生责任感、归属感。加强交流,开展“与成功人士话成长”、“与同龄人话成长”等活动,教育引导18岁青年积极投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2、举办“18岁素质训练”活动。 开展“拓展训练营”活动,以集体生活的形式进行思维、体能、生活态度、生活能力方面的训练及拓展训练,培养中学生吃苦耐劳、经受挫折的能力,提高青少年的身心素质。

(三)开展“知荣明耻,奉献社会——我与人民齐奋斗”志愿服务活动。

920全国“公民道德宣传日”期间,组织1618岁青少年在成人之际,开展学习“丛飞精神”主题活动,增强他们对国家、社会、家庭的责任感,培养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和能力,把实现自身价值与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结合起来,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与全市人民一道,在实践中锻炼,在奉献中成长。

1、开展“做一名注册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16岁—18岁青年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街道、车站、敬老院、公园等场所,广泛开展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活动。要以做一名注册青年志愿者活动为切入点,在1618岁的青少年中,广泛招募注册青年志愿者,推行48小时的志愿服务制度。组织青少年深入开展“青春辉映夕阳红”爱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以助残家教、拥军优属为主要内容的一助一长期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多方式、多内容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志愿服务。

2、开展“18岁的绿色希望”环保行动。广泛在青少年学生中开展节能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和爱绿护绿宣传活动。通过节电节水一堂课、板报、征文等活动,增强青少年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以学校、年级或班集体为单位开展环保宣传、植绿护绿、水源保护、生态维护、卫生清洁、污染治理等环保活动。可动员组织18岁青年前往周边的社区进行环境保护,开展污染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学校、社区中广泛宣传,唤起青少年和全社会的环保意识、绿色意识,为建设绿色生态环保城市作贡献。

(四)举办18岁成人宣誓仪式。

1997年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确定108为“江门成人宣誓日”后,成人宣誓日宣誓仪式已成为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标志性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教育意义。各镇(场、街道)、各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活动规范化要求,为年满18周岁的中学生集中举行“成人宣誓日宣誓仪式”。各镇(场、街道)、 各有关学校按照要求,于108日在各校内设立分会场举行集中宣誓仪式,仪式要求庄严、隆重、简朴,在宣誓仪式中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活动程序、统一时间、统一誓词、统一标志、统一主题歌曲。根据近期市委的工作安排,全市集中宣誓时间和安排将另行文件通知。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侨乡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到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之中,把个人奋斗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使“我与祖国共奋进”深深扎根在广大青少年心中,成为18岁青年热爱祖国的响亮口号、报效祖国的自觉行动。

2、主题突出,创新形式。既要吸收以前成人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又要有所创新和有所突破。要重点提高活动设计的新颖性,使活动参与面和活动领域实现由学校向社区、向家庭的有效延伸。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开创成人仪式教育活动的工作局面。

3、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镇(场、街道)团(工)委、市直有关学校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积极宣传成人仪式的发展过程、活动内容及其意义,深入做好十八岁成人教育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集中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在广大青少年中掀起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参与侨乡文化建设的热潮。

4、密切配合,抓好协调。各镇(场、街道)团(工)委、市直有关学校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于928日前报团市委宣传部。各镇(场、街道)团(工)委要注重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开展好活动,提炼和总结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各校要将活动期间的系列活动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整个活动,形成文字材料、影像和图片资料统一上报。联系人:陈健宇,联系电话:5511941,传真:5522163,电子邮箱:tstw2001@163.com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台山市青年联合会

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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