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举办“海角城”杯台山市青年沙滩排球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9 15:22

各基层团委、市直团(总)支部:

    为配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擦亮台山“排球之乡”的品牌战略,丰富台山青少年的文化生活,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发展,打造一项专门针对侨乡青少年的排球项目活动品牌,培养更多的青少年排球人才,弘扬侨乡排球文化精髓,团市委、市青联将于八月上旬举办“海角城”杯首届台山市青年沙滩排球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06年8月3日至6日。

    二、比赛地点:   


台山市赤溪镇海角城旅游度假中心。

    三、参赛对象:

    持台山市户口或者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年龄16至40周岁(含40周岁)的青年。

    四、参赛办法:

    1、青年凭身份证及单位证明报名。

    2、每组可报4至6人,其中包括队员和领队,领队可由队员兼任。

    3、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二十元,个人免冠单人相一张,以及提交报名表;报名表要有单位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4、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且自行到医院检查身体,适合参加沙滩排球比赛方可报名参赛。

    5、每个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伍,每个运动员只准参加一支队伍的比赛,该队如被淘汰,所有的队员不得再参加其他队伍的比赛。

    6、只有报名表上有名单的队员才符合比赛资格。(已报名的队伍,抽签前可更改队员名单,并且所有更改截止于抽签前)。

    7、参赛队伍必须于赛前二十分钟到检录处检录,比赛迟到十五分钟的队伍当弃权处理。(时间从上一场比赛结束时算起)。

    8、每队必须严格执行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际排联最新规则,四人制比赛,实行每球得分,三局两胜,15分制。

2、比赛场区大小为8米×16米的长方形,网高为2.35米。

    3、比赛服装为短装沙滩排球运动服,需由运动员自备,要求每支队着装要统一,颜色要一致,运动服(上装和下装)显眼处必须有号码,序号为1至6号。禁止佩带可能造成伤害及有利于人为加力的物品。队员可以带眼镜或太阳镜进行比赛,但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参赛单位要对自己队成员的纪律、安全和行为负责。

    六、奖项设置:

    奖励前四名。

    冠军:奖金3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奖金1500元,奖杯一座;

    季军:奖金1000元,奖杯一座;

    第四名:奖金800元。

   七、报名及抽签:

    1、各队请到团市委办公室报名,名额有限,先到先得。

2、各领队请于7月31日上午9时在团市委办公室开赛前工作会议,届时由裁判长解释比赛赛程及规则,并进行抽签,没有参加抽签的队伍由大会安排。

    3、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7月25日上午11时。

    八、其他:

    1、本次比赛的交通工具、交通费及餐费由各队自行解决。参赛队员如在海角城用餐,将获餐费优惠。(现取消这一条,改包车辆来回和两正餐)

2、规程不周之处,由大会解释补充,解释权归大会。

3、获奖队伍,分别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作假,取消成绩。

4、本次活动联系人:黄艳珠,联系电话:5511941。

 

    附件: “海角城”杯台山市青年沙滩排球赛报名表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台山市青年联合会

                                             二00六年七月五日
地址:台山市中山路23号电话:(0750)5511941
传真:(0750)55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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