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市共青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4 09:08
各镇(街)党(工)委,市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各直属团组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以及《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的通知》(台办发[2006]27号)、《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党、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办发[2009]24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全省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做好各级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团章》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选举程序,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配好各级基层团组织领导班子。通过换届,使各级基层团的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成为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竭诚服务青年,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共青团更好地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各级党委要创新团干部选用机制,开阔视野,拓宽渠道,尤其要注意各级团组织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工作阅历和专业背景等,切实把各行各业中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团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2、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做好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市共青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加强领导,要将按时完成换届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各基层团组织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3、坚持发扬民主的原则。要发挥团员的主体作用,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团的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要坚持自下而上,充分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确保各类提名人选及选举工作各项程序符合有关章程和规则,确保选举结果体现党组织意图、符合广大团员的意愿。
三、工作步骤
1、前期筹备阶段(10月底前完成)
 换届选举的前期筹备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调查摸底。各基层团组织要进一步核查各团组织的团员、团干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名称及所属类型、是否专职团干、身份(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大学生村官、合同工、临工、其他),并进一步完善《团务统计系统》的数据。
二是宣传发动。各级党团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团员正确理解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真正支持,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为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别是要加大在农村、社区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优秀团员参与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竞选。
三是认真筹备。各基层团组织要成立团的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研究、解决换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落实上报请示、候选人酝酿、推荐和考察、会议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村(社区)团支部换届(11月15日前完成)
经请示村(社区)党组织和镇(街道)团组织同意后,即可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团员大会应由全体团员参加。村(社区)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注重在村(社区)优秀年轻干部中择优选拔,未能进入两委班子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必须兼任所在行政村(社区)的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大学生村干部兼任村团支部(总支)书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如由“两委”干部兼任的年龄在35周岁左右。
第二阶段:镇(街)团委换届(12月15日前完成)
镇(街)团委通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的镇(街)代表大会名额一般为10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0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镇(街)团委全面实施镇(街)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具体详见《关于全面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的通知》团台字[2011]12号)。采取编制内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选配一批热爱党、热心青年工作、有代表性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编制外党员或团员青年担任副书记或委员,其中必须配备一名编制外兼职副书记,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左右。团委书记从镇(街)公职人员中选配,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副书记任职年龄原则上初任不超过30周岁,连任不超过33周岁。
第三阶段:市直属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基层团组织换届(12月30日前完成)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团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 人组成,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
各高初中(职中)学校、镇中心小学及相关学校的团组织应配备书记1名,有条件应配备副书记1—2名。专职团干部一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正式教师事业编制。团委、团(总)支部书记在职最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5周岁。对超过32岁的学校团组织书记应逐步合理地安排其转岗输送,并重新配备好团组织班子。新任的团干部一般应从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中推荐选拔培养。
市直属部门单位、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初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 30 周岁,连任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单位确实没有合适人选要由单位其他中层干部兼任。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党委要把此次换届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要全力推进乡镇(街)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程,务必加强领导,通盘考虑,周密部署,保障经费。各级党委要牵头抓总,各级团组织具体负责实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选好班子,落实待遇。团的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团的各级干部必须是党员或团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新配备的团组织书记必须具有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镇(街)团委书记力争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特殊情况不能兼任的,镇(街)党(工)委须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团市委。要切实落实团干部相关待遇,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团组织正副职领导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按有关政策落实执行。编制外兼职副书记不占镇(街)编制、职数,不享有行政级别和相应的经济待遇,各镇(街)团(工)委要努力探索保障其政治待遇的方式,有条件的镇(街)可以为编制外团干部提供一定的工作补贴和办公条件。各级党委要重视超龄团干部的转岗问题,做到及时使用、妥善安排,同时要做好新任职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3、严肃纪律,按时完成。村(社区)、镇(街)团组织的换届分别在11月15日、12月15日前完成,市直属企业(含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学校基层团组织的换届在12月30日前完成。换届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换届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五、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市共青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荣超(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副组长:钟羡贤(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
柯嘉妮(团市委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成  员:苏宝筠(团市委副书记)
 潘  毅(市委组织部组织股股长) 
谭锡槐(市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许齐限(团市委组织部部长)
       李晓娟(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晓春(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各基层团组织换届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许齐限同志兼任。
 
 
 
中共台山市委组织部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2011年10月17日
 
 
 
地址:台山市中山路23号电话:(0750)5511941
传真:(0750)5501187
© Copyright 2021 - All Right Reserved 台山市青少网
网站分享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