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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3 09:55
各少先队组织:
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志愿)精神,充分发挥义工(志愿)服务在青少年德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增进亲子间的沟通,融洽家长、孩子间的情感,搭建良好的亲子沟通的平台,以爱育爱,使青少年在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参与下,学会关爱、学会感恩、学会奉献。团市委、市少工委、市义工联决定从今年起以学校为依托,在全市大力推动亲子义工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
成立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
各少先队组织,特别是已成立红领巾义工预备队的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学校领导、家长和社会的支持和配合,争取在校内成立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并将其统一命名为“XX学校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鼓励家长与孩子一起参与义工(志愿)服务,通过生动的社会实践,有力地促进未成年人思想情感、个性品格、能力素质等方面的进步。
(二)开展“大手拉小手,义工(志愿)服务路上一起走”的活动
各少先队组织、各红领巾义工预备队、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要结合自身的特点,配合节假日,积极主动开展一些列“大手拉小手,义工(志愿)服务路上一起走”的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如:
1
、“建节约型社会,共享绿色中秋”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
中秋节前,各少先队组织、红领巾义工预备队、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要结合实际,组织学生义工和其家长到孤儿院、敬老院、困难家庭等开展“送温暖,送爱心月饼”活动;在节后,对废弃的月饼盒进行集中回收,进行手工制作,呼吁家长们也参与到活动中来,与他们的小孩一起动手,变废为宝,实实在在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通过生动的实践加强亲子间的沟通和交流,环保的观念得到灌输。
2
、“爱在重阳节·情暖桑榆”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
在重阳节期间,各少先队组织、红领巾义工预备队、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要结合实际,组织学生义工和其家长前往敬老院、低保家庭家中,为老人家送上节日的问候,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向学生灌输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3
、“大手拉小手,文明路上一起走”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
各少先队组织、红领巾义工预备队、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要结合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实际,注重对文明礼让、文明出行观念的灌输,呼吁家长与小孩积极参与“文明劝导”义工(志愿)服务活动,助力交通管理,倡导文明停车、文明过马路等,通过生动的实践教育小孩文明礼貌行为习惯的形成,并助力我市创文。
除以上“规定动作”之外,各少先队组织、红领巾义工预备队、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推动我市的义工(志愿)服务不断向前发展。
(三)规范管理,完善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1、各少先队组织在成立了亲子义工(志愿)服务队后,要尽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登记、归档和活动宣传工作,推进
亲子义工(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各少先队组织要积极争取学校、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定期举办亲子义工(志愿)服务培训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义工(志愿)精神,以生动的事例,增强亲子义工的使命感,通过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亲子义工(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3、各少先队组织要积极争取学校、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定期组织举办亲子义工心得交流分享会,亲子义工运动会等活动,不断增强亲子义工队伍的凝聚力。及时了解亲子义工成员的需求,从组织上给予关怀和服务。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凝聚“亲子”合力。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把开展亲子义工(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加强少先队员德育教育的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要认识到亲子义工(志愿)义工服务队伍的壮大对于推动我市的义工(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二)精心组织,力求活动实效。
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和特色精心设计活动内容,要充分发挥少先队的组织优势,迅速行动,注重整合社会资源,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少先队组织在组织开展活动时,要注重宣传,特别是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广泛宣传,深入报道,突出典型,最大程度地扩大活动影响范围。
各少先队组织要及时把活动开展情况以简讯、图片等形式报到团市委办公室,本次活动将作为创建红领巾示范校、下一年度少先队工作表彰的重要依据,请各少先队组织高度重视,贯彻执行。
联系人:李银妹,联系电话:5511941,邮箱:
tstw2001@163.com
共青团台山市委员会 少先队台山市工作委员会
台山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2013年9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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