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海]带来的灾难》
栏目:台山历史拾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12 09:59 

   在台山历史上,有过三次沿海居民被迫内迁的惨痛记载。第一次是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上川、下川居民的被迫内迁;第二次是明朝隆庆年间(1567-1572年)广海、海晏(现在写作海宴)居民的被迫内迁。这两次内迁,是明朝政府为抵倭寇入侵而采取的坚壁清野措施,而康熙年间清政府实施的迁海令,给台山人民带来了惨重的灾难。
  清初,汉人不服满清政府的统治,不断在沿海地区和海岛发动反清复明的武装斗争。满清政府没法将他们一下子消灭,就勒令滨海居民内迁——当时叫做“迁海”,新宁县在康熙元年(1664年),又令滨海50里内的居民内迁。
  迁海令给台山沿海地区人民造成了惨痛的灾难。负责执行迁海令的官员和军队到达新宁之前,全县按田亩数目摊派巨额接待费用,无力负担的农民遭受衙役的拷打。执行命令的那天,官兵在黄蛇塍山顶和文迳山上,树立旗帜作为迁移界限的标志。于是滨海居民被迫抛弃了田园庐舍,牵牛担种、扶老携幼离开家园。一路上哭声震天,山贼又乘机抢劫,造成大量的伤亡。随后,官兵强行拆除民房收取木料,设置边界栅栏,派兵守卫,严禁群众进入。这样,全县三分之二地区,由良田变成荒地。
  迁海令使内迁的人民流离失所,内地居民也因摊派人力和物资去挖壕沟、筑墩台而不堪重负,终至民穷财尽,导至“盗贼蜂起”。《新宁县志》记载,从执行迁海令的康熙元年至六年(1667年)就有7次大规模的“剿匪”行动。全县人口数,从13738人减少到5106人。《广州府志》说,“迁民贫者,行乞街市,露宿衢道,往往饿死”。
  康熙七(1668年)广东巡抚王来任上疏皇帝,指出实施迁海令给广东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一是因养而无用的军队过多而高产田使地方财政每年亏空超过100万两银;二是数十万人生计无着;三是全省生产力遭到严重的破坏。因而请求取消迁海令。次年,康熙准许沿海人民返原地垦殖,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才允许上、下川人民近回。
  沿海地区丢弃容易恢复难。此后用了60年时间,台山南部的农业、盐业生产尚未恢复到原来的水平,直至雍正九年(1731年)云南昆明人王嵩任新宁县知县后,才迅速恢复。王嵩的主要政绩是:号如外县人带资金来新宁开荒,吸引了邻县和惠州、潮州、嘉应等地农民迁入,促进了新宁县发展农业、盐业生产;正确处理少数民族问题,以前在大隆洞、百峰山、上下川居住的瑶族人民被视为“化外之人”,不编户籍。王嵩给他们编立了户籍,给予土地所有权,鼓励瑶族人民从事农业。并培养瑶族人邓振  成为著名学者,写了《五经辑义》和《四书辑义》两本书;重视文教事业,倡议修学宫、修县志、办义学;修建蛮陂头水利工程。此后,台山的经济和文化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