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的电力工业》
栏目:台山历史拾零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28 15:05 

  台山电力工业始于1919年。是年,由华侨、侨眷伍俊庭、伍于郁、伍时修等人联合招得广东毫银5万元,购进德国产60马力(单缸)柴油机和45千瓦发电机,在台城新宁铁路车站北侧(现环北大道20号)成立永明电灯公司,向各商号供电。当时日发电量102千瓦时,输出电压100伏。后因用户增加,又购买了一套同型号的设备,扩大供电量。1925年省港大罢工爆发,运输中断。永明电灯公司因无法购进油料,被迫停业。
  1926年,侨眷谭蔚亭、谭裔简和邝醉三人联合折价收购永明电力公司旧股权,招募新股份,共集资广东毫卷180160元,开设永明新记电灯公司。该公司购进德国150马力、四汽缸柴油发动机和配套的发动设备,再度向台城供220伏供。1928年再购进250马力柴油发动机,1930年增购德国450马力、六汽缸柴油机及发电设备,进一步扩大供电。此时,发电机装机容量为523千瓦,每天供电6小时,除满足台城用户需要外,并向水步、大江、公益三镇供电。输出电压为6600伏,各镇降压为220伏后再供给用户。1932年,在购进德国80马力柴油机和60千瓦发电机,建成永明制雪公司,日产冰100吨,供县内广海、上下川和邻县沿海冰冻海鲜用,台城食品业也购买冰块用来制作冰棍和冷藏食品。永明电力公司和永明制雪公司已发展为拥有60万元固定资产的当时台山最大的企业。
  1941年9月20日,日本侵略军第二次占领台山。在沦陷前,永明电灯公司曾将小部分机件转移至乡间,而大部分设备却因固定在水泥地板上无法移动。日寇将发电厂和制雪公司的全部机器全部焚烧、捣毁。日寇撤离后,台城的不法之徒冒充永明公司职员,拆去各用户电表,运往外地变卖。1946年,永明公司局部复业,但已不能供应全台城的用电了,因而,台城办了利群电灯合作社和胜利电厂,装机容量分别为40千瓦和30千瓦,向台城部分街道供电。
  除了台城的永明公司外,1931年至1944年,台山一些镇也办有小型电厂。计有公益电灯公司(70千瓦)、斗山普照电灯公司(52千瓦)、海晏大光电力公司(35千瓦)、广海海湾电力公司(100千瓦)、新昌光昌电灯公司(70千瓦)。
  1946年后,台山各圩镇的发电厂有:斗山电厂(30千瓦)、都斛利民电厂(15千瓦)、海晏大光电厂(15千瓦)、斗山光明电力公司(25千瓦)、广海电厂和广海广南电力公司(各20千瓦)、三合新民电力公司(30千瓦)、潮境电厂(6千瓦)、冲蒌胜利电行(20千瓦)、公益南关电力公司和西南电力厂(分别为17和20千瓦)、端芬电厂(15千瓦)。这些小型电厂,有用柴油机为动力的,也有用蒸汽机或汽车头为动力的。有些镇开办的米机,白天碾米,晚上发电,如大江、水步、那扶。这些小型电厂只能供应圩镇商户和部分居民用电,广大农村仍用煤油灯照明。
  1952年4月21日,中南区第一座水力发电站—台山蛮陂头水电站建成投产,装机容量175千瓦,升压1.5万伏后输电到台城。蛮陂头水电站于1946年由端芬柚柑村人梅质彬(1888—1951)联络知名人士陈觉生、伍润三、谭蔚亭、黄仿周、李述庵等人向县政府申请获准,在岭海银行旧址(现南塘派出所)三楼设立蛮陂头水电公司筹备处,开始筹建,得到海外侨胞的支持,在香港购买了发电设备。后因战事关系筹建工作停顿。解放后,梅质彬、陈觉生二人赴港提回设备,经台山县人民政府精心组织施工建成。当时,全中国只有两座水电站,一是吉林的“小丰满”,二是台山的“蛮陂头”。
  1960年,台山建成白沙电厂,装机容量2000千瓦。1985年建成装机容量8000千瓦的台山县发电厂。从1965年到1985年,台山建成水电站58座,提鞍山人均年用电量达182.9千瓦时,推动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