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洁
栏目:台山县华侨志   作者:台山侨务办公室编 发布时间:2013/05/10 09:11 

    黄洁,又名赐麒,自号山光。1911年出生於白沙镇茶园里的一家华侨世家。7岁入私塾读书,但他幼年好玩,看见老夫子拿着条介尺就觉头痛。读了两年书,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来。母亲又是哄,又是打骂,还是管教不了。9岁那年,其父亲回来带他去新加坡。小黄洁初到异地,一切都觉得新鲜,异国的风光吸引了他。可是,他改不了俏皮的个性,常常和邻居小孩打架。然而亦表现了他的天聪,很快便在邻居中学会了福建话和潮汕话,为他日後工作带来很多方便。

    过了新年,父亲便送他到养正学校读书,可是读到三年级,成绩仍然很差,年终评语是“既懒又鲁钝”。到了四年级,来了一位新老师,对他耐心启发,因材善诱,终於使他转变了。让他和同学负责管理学校小卖部。他经营有方,采取薄利多销,把小卖部办得十分兴旺,初步显示了经商的才能。小学毕业後,染了肺病,父亲送他回乡治病休养。到19岁,身体完全康复又去新加坡,在父亲的金铺当学徒。20岁回乡结婚。

    1934年,他父亲生意失败,继而去世。他不得不往巨港投奔叔父,学金饰手艺,学做生意。一年後,在叔父帮助下自行创业。经过4年多的苦心经营,有了很大发展。

    为了维护华侨在金饰业中的信誉,他倡议成立“巨港金业互助社”,并出任社长,逐步成为巨港华侨社会的知名人士。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後,他对同业说:“如果国家沦亡,海外孤儿的处境就不堪设想。当是‘人为刀手,我为鱼肉’。作为炎黄子孙,应该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慷慨解囊,踊跃输将。”他建议金饰业按年利四分之一捐献给祖国抗日。

    1939至1941年,他任巨港华侨总会副主席兼属下教育委员会主席,又被选为巨港华侨学校董事长。他说:“办好华侨学校,传播、发扬中华文化,是增强华侨、特别华侨青年爱国主义思想的根本措施。”

    1942年2月15日,巨港沦陷了,他为了结束巨港金业互助社的善後工作,劝说乡亲尽快离开巨港,绝不能与日本军国主义者合作。他把应做的事办完後,宁愿妻离子散,毁家纾难,也不愿为敌人所利用,只身逃到米鹿镇,在那里渡过了3年多艰苦、彷徨、不安、危险的生活。於1945年抗战胜利,才重回巨港与母亲、妻子团聚。

    解放後,他常说:“有了新中国,海外孤儿有了娘。”“在新中国做个民族资本家,总比在异邦当‘南洋伯’好得多”。为此,1951年3月他与薛两清等组织考察团回国。途经椰城时,看见五星红旗挂在“南洋饭店”门口,大使馆连办公的地方都没有,觉得非常丢脸,他即与许崇德等商议,以信记名义买一座6000多平方米的公舘借给大使馆使用,以保障国家的尊严。

    考察团於1951年4月上旬抵广州,8月12日成立了“公私合营华侨工业建设公司筹备处”。1952年春又成立“华侨公司”,并投资250万元在广州创建蔴袋厂。

    自此,黄洁兼任了全国工商联执委、省工商联筹委会常委。1954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侨委委员、全国侨联委员、广东省侨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委。1955年,“华企”与“华建”合并为“广东省华侨投资公司”,他任副董事长。50年代初,他向家乡父老宣布一条规例:茶园的学生,凡是考入中学、大学的,直到毕业的学费概由他负责。这一奖学办法,坚持了15年,培养了中学生140多人,其中有3人读到大学毕业。

    1961年秋,黄洁当选广东省副省长。1963年他草拟了“有关投资四点建议”,诅料“四点建议”被贴上政治标签,判了死刑。他被责为“华尔街代理人”,被迫在《南方日报》作了检讨。

    1966年11月9日,黄洁因急性心脏病发作引起心肌梗塞,抢救无效逝世,享年56岁。

    1980年10月30日,中共改正了他被错定为“内划右派分子”,恢复名誉,对“四点建议”作了基本上是正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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