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督工作
栏目:监督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12 10:41 

 

【监督工作】    2015年,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类工作报告12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检查17次。
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2015年,常委会对市政府提请的《台山市奖励引资人实施办法》《台山市工业新城投资项目优惠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备案审查。督查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市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规范司法行为力度。视察检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和视频监控中心,推动110指挥中心快速调度处警,提升全市治安防控水平。
推进预算决算审查监督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预算法,成立预算审查委员会,加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等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和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以及2014年财政决算,督促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督和政府债务管理。调研视察市公有资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督促政府提高国资管理水平;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
推进大项目发展    视察检查工业新城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颐和温泉城、红木家具展览城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力促重大项目加快发展,推动《台山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2014-2020年)》及其五个配套行动方案落实。组织代表调研视察构建全域旅游工作,并就台山特色旅游、中国农业公园建设、提升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等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全市加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视察检查台资企业转型升级情况,促进台资企业健康发展。
推进“十三五”规划科学编制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要求加强经济预测分析,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内生动力;加大工业新城和广海湾两大平台的招商力度,落实大项目的落地投产运营;加快旅游休闲产业开发,推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继续推进城区综合体项目建设,改善城区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十三五”规划调研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完成的主要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对“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提出针对性建议,使规划编制更加科学可行。
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关注低收入群众生活,听取和审议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报告,推动解决部分中低收入、新就业及异地务工家庭的住房困难。继续跟踪督办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力促全面完成本轮扶贫“双到”工作任务。听取和审议基层医疗工作情况报告,建议政府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基层卫生院的扶持力度,推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及农村卫生院(站)建设。开展供水安全保障调研,提出加强水源地保护、城镇供水应急能力建设、城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等一系列建议意见,得到市主要领导肯定,并转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应工作落实。听取和审议北陡围海堤、深井老李围海堤、川岛大滩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力促三大海堤建设按时按质完成。视察检查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情况,督促政府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围绕市委提出的“狠抓改革攻坚”的要求,加强对市深化改革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进“邑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调研视察镇村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力促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听取和审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高度关注教育事业发展,对《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组织视察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引导社会凝聚合力关注和重视这两项教育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对《环境保护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健全机制、加强执法,优化人居环境。视察检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2015年重点市政工程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等,继续跟踪督办创文“四大重点民心工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乡镇绿化等工作,力促改善城乡发展环境,助推台山市成功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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