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监督工作
栏目:监督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0 10:28 

 

【监督工作】    2014年,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各类工作报告12项,组织视察21次,开展专题调研6项。
促进经济平稳协调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财政、审计、对外贸易经济等专项工作报告,及时作出有关决议,并提出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大项目落户、提升外贸进出口水平等审议意见,从而促进计划、预算编制更具科学性、合理性,促进依法理财;开展价格法执法检查和渔港建设情况调研,督促政府规范价格行为,加快推动渔港建设。
促进民生事项有效解决 围绕市委构建“大民政”的部署,听取和审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民政”工作、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养老、助残、扶贫等底线民生和社会管理事业的加快发展,促进“大民政”工作格局的形成。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听取审议交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76公里省县乡公路等一批扩改建工程按时完成;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小型灌区改造等工作检查,推动政府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夯实“三农”基础。积极回应群众热切关注,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粮食安全问题和道路货物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开展检查,保证粮食战略储备和市民吃上放心粮油,推动整治超限超载工作不断深入。推动“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围绕市民反映较大的台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石材市场搬迁、公交车停靠站改造以及台城市区占道经营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整治建议意见,促进“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
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推动公共文化建设,听取和审议公共文化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完善公共文化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持续发展;开展民族法规、民族政策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加强对少数民族、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开展华侨文化资源传承、保护和开发工作的检查,推动资源整合和保护开发力度;视察检查广播电视工作,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依法作出授予马锦璞等60位海内外人士台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提升台山市知名度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促进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听取和审议台城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潭江流域污染源整治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政府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潭江流域污染的防治力度,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开展;推动生态环境整治,督查镇(场)绿化和镇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各镇(街、场)按要求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改善镇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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