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山市直机关工作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来源: 更新时间:2013/03/06 14:46 

市直各单位党组织,中央、省、江门市驻我市各单位党组织:

现将《台山市直机关工作信息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单位党组织在收到通知后,于320日前按要求将信息员登记表报送我委组织宣传股,联系电话:5520268,邮箱:ts5520268@126.com

 

 

 

中共台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36


台山市直机关工作信息员管理办法

今年,市直机关工委将《党建通讯》和《台山市党政机关和行业作风建设简报》合并为《机关工作简报》。为进一步加大市直机关工作的调研信息工作力度,确保《机关工作简报》的信息来源、质量和数量,及时全面反映市直机关工作动态,促进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推动全市机关工作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信息员基本条件

1、熟悉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日常工作,能及时了解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信息敏锐性强,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3、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信息员基本职责

1、报送重点

本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机关工作(包括党建工作和作风建设工作等)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党员、干部、群众对机关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群团组织活动情况;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等。

2、确保质量

机关工作信息员要积极主动地向机关工委报送立意高、时效性强、实事求是反映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坚持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不断提升信息工作的层次和水平,形成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富有特色的机关工作信息。

3、报送任务

各单位每月报送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对上报的各类信息,择优在《机关工作简报》和“台山机关党建网”上选登。

三、考核标准

市直机关工委将每半年对各单位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年终进行总结表彰。同时,信息报送情况将继续作为机关党建目标责任考评的内容之一。

四、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负责党群、政工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严把质量关,坚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原则,严格实行信息稿件把关制度。

2、稿件均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直接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宣传股,并注明撰写信息人员单位、姓名和职务,重点突出一事一报。投稿信箱:ts5520268@126.com

附表:台山市直机关工作信息员登记表附件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