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委各股室:
根据《台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工委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有关文件精神,决定成立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进行责任分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甄景怡(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伟军(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成 员:甄绮文(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黄莉银(市直机关工委组织宣传股股长)
高 峰(市直机关工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甄绮文同志兼任。
二、创建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
办公室依照《台山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对工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至股室及负责人(具体分工见附表),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工委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我市创建省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与市委、市政府的行动、决策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做好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
(二)负责股室及责任人要做好创建资料(包括照片、问卷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专门档案。
(三)创建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工委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附:市直机关工委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责任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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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
测评标准 |
测评方法 |
责任股室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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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7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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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
材料审核 |
组织宣传股 |
黄莉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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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19
行业风气满意度 |
>85%得9分;>80%得5.9分;≤80%得2.9分 |
调查问卷
或材料审核 |
办公室 |
甄绮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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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114
“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 |
100%得8分;>95%得5.2分;≤95%得2.6分 |
材料审核 |
办公室 |
关一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