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红七月 | 党建为根、法治为茎、民心为蕊,在侨乡沃土上绽放“向日葵”司法温暖
栏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7/01 17:50 

近年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党支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立足台山侨乡特色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际,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创新打造“向日葵”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矩阵,以党建为根、以法治为茎、以民心为蕊,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党建引领+法治护航+社会协同”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模式,守护每一株“幼苗”茁壮成长。该党支部先后荣获“国字号”荣誉2项,“省字号”荣誉9项,集体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18项。

以党建为基,铸就“红色检盾”

一是组织建设强根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支部党员在实干担当上争当先锋,把党建成效落实到业务工作中、落实到初心使命上。成立“向日葵”未检党员先锋队,由党组成员牵头,吸纳优秀党员干警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一案一党员”全程跟踪机制。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党建+未检”专题研讨,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未检工作实处,办理的两个案件获评广东省优秀案例、典型案例。

二是党建引领促队建。针对性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参与业务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涌现出“首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粤桂两省五地公诉人最佳辩手”等省级先进典型9人次,推动党员队伍和检察队伍一体建设。

三是红色教育润初心。依托台山华侨文化、林基路故居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强化“司法为民”使命感。发挥党支部联建桥梁作用,开展“红色法治课堂”,以“党史+法治”融合教育培育青少年爱国情怀与法治意识。如联合川岛镇政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利用川岛码头、海上游轮等联合创新对偏远海岛未成年人进行普法宣教。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中融入侨乡台山先贤事迹,让未成年人在接受法治教育的同时树立家国意识,增进爱国爱乡情感。

以法治为茎,织密“法治护苗网”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力。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防止脱离政治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在办理“4.29侵害未成年人涉恶团伙案”中,组成“支部引领、书记带头、党员跟进”办案团队,远赴案发地广西提前介入,就案发地区社会管理秩序及教育秩序等情况向当地制发检察建议,批准逮捕49人,促进案件圆满办理,成功打击了一个长期组织控制未成年人在全国流窜实施犯罪的恶势力团伙。

二是多元精准帮扶促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有质。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集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引导公安机关利用“一站式”办案区侦查取证,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1+N”帮教计划,累计帮扶115人,助力其回归正常生活,其中34人复工复学。对家庭生活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10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多万元,主动对接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开展后续社会救助,有力彰显司法温情。

三是保护特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智力障碍未成年人易被侵害情况,创新针对聋哑学生开展特殊的“防范性侵无声课堂”,干警在台上讲课,手语老师同步翻译,扫除普法盲区,该经验做法被新华网刊登报道。在办案中探索支持遭受侵害的特殊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成功办理该市首例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并促推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工作的指引》制度落地。

四是大数据智慧赋能未成年人保护有效。支部党员构建的两个未检工作数字模型获江门市级模型竞赛二等奖及优秀奖。积极推动参与江门市首创的未成年人大数据平台——“台山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智慧平台”建设,设置六大未成年人大数据司法保护模型,以“六大模型”促推“六大保护”落实落细,破除该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数据壁垒,赋能全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经验做法获《法治日报》专题介绍。如通过该智慧平台网上巡逻系统,发现1名未成年人深夜在电动车停车场徘徊,有重大盗窃嫌疑,随即将其抓获并在其身上搜出作案工具。因未着手实施犯罪,公安机关将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该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启动未成年人犯罪临界预防机制,对该名未成年人开展警示教育,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建议学校加强教育管理。

以民心为蕊,凝聚“社会共护力”

一是精心开创特色双课堂。当好法治“播种人”,点亮侨乡未成年人成长灯塔。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党员干警担任全市15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创“红色课堂”“男生课堂”“无声课堂”等10多个系列特色课堂,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89场次,覆盖师生群体超20万人次。“向日葵”法治普法品牌获评江门市法治文化“十佳”特色品牌,相关工作经验被新华网刊登报道,党支部书记兼法治副校长的普法事迹被《检察日报》报道。与深圳大学教育学部同堂学习法治教育课件制作,以法学老师讲授法治理论+检察官办案分享形式,提升理论研究和实践结合能力,支部党员制作的课件被江门市检察机关评为“优质课件”。

二是匠心打造一流普法平台。积极探索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多维度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先后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教育基地和台山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融入侨乡台山地域特色海洋元素、非遗文化元素、华侨奋斗史等,共开展法治教育超1000场次,参观人数超11万人次,被评为“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组建“向日葵”志愿服务队、“向日葵”法治宣讲团,近三年累计开展各类志愿普法活动服务时长4640小时,“向日葵”普法品牌获评江门市法治文化“十佳”特色品牌。党员干警自主创作“台检君说法”系列法治动漫、微视频18部,赠送给全市中小学校,受教育达百万人次,助力青少年扣好“法治纽扣”。

三是用心调研促共同治理。党员业务骨干立足办案,针对性侵案件频发、依托咪酯电子烟新兴犯罪等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撰写的涉智力障碍未成年人被侵害和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涉依托咪酯案件现状调研文章获市领导批示,推动教育、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市128名智力障碍未成年人女童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一对一重点帮扶,推动涉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犯罪源头预防,形成“办案-调研-治理”的闭环式治理路径,体现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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