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司法救助、刑事和解、法治进校园…台检君行动起来!
栏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5/17 16:20 

    目前,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并以此为契机,紧跟脚步,将学习教育活动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紧密结合,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台检君为群众办了哪些实事?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司法救助

    “再难也要挺下去,想想家里的老人孩子还需要你照顾呢。”日前,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近亲属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在救助过程中,检察官对被救助人进行劝解和安慰。

△检察官展开救助调查

    被救助人伍某文的配偶雷某珠在该宗交通肇事案中被撞身亡。事故发生后,伍某文为照顾年幼儿子而辞去工作,没有生活经济来源,且家里还有母亲需要赡养。被害人的父母因年迈无法工作,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法院判决肇事司机伍某春应向伍某文等四人赔偿141万余元,但伍某春至今只赔偿了8.5万余元。家庭经济非常困难。

    我院通过对往年案件“回头看”,了解到该家庭的困难情况后,立刻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联系伍某文,咨询其是否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伍某文表示愿意接受救助后,我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及时向被救助家庭支付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该家庭的生活困难。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雪勇发放救助金

刑事和解

    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谭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时,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和认罪认罚工作,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进一步化解了双方矛盾,提升司法效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经查,2020年3月17日至4月18日期间,犯罪嫌疑人谭某到被害人余某的住宅内,盗窃了现金及洋酒等财物。在审查起诉期间,谭某承认其进入余某家盗窃的事实,并表达出愿意赔偿被害人、希望对其从轻处罚的意愿。承办检察官积极联系被害人,充分了解被害人的意愿,被害人也表示愿意进行刑事和解。

    4月19日,在检察官的见证下,谭某当场向余某交付赔偿金,双方当事人签署了和解协议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治进校园

    5月8日上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汶村镇文海中学,开展以“远离校园欺凌 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的法治知识讲座。

    讲座中,台检君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新修订并即将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着,以案例教学、互动提问、观看法治宣传片等多种形式介绍校园欺凌的类型、法律责任等方面知识,并传授自我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的秘笈,帮助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

    讲座后,台检君向该校赠送我院制作的法治宣传动画片及小册子。本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使学生牢固树立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也让学校更加重视法治教育,受到师生的好评与认可。

    接下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将密切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加大各方面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