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2月29日在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栏目:全院和中心工作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2/29 16:10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229日在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维良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台山逐梦强富绿美、奋进“千亿强县”目标,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探索台山检察工作现代化路径,为中国式现代化台山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院获评为“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

一、聚焦大局服务,以检察力量护航台山高质量发展

凝心聚力服务“百千万工程”实施。积极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惩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办理了“703专案”等4件涉黑恶案件,综合分析案件背后监管漏洞,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共同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针对“台山大米”“台山蚝”地理标志存在专用标志使用不规范、质量控制追溯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牵头有关部门共同磋商,协力推动台山优势乡村产业做大做强。开展“守护春耕”“农资安全”等涉农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15件,为粮食安全和种源安全提供司法保护。开展“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救助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未成年人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大力开展联合救助、多元救助,共向52名因案致困致贫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50多万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提振信心当好经济发展“护航者”。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起诉相关案件33件99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相关案件5件,更好地帮助企业袪疴除弊、完善内部管理。在办理一件涉企环境污染案件中,促成企业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00余万元,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社会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积极参与市政协组织的“护企兴商”等专题座谈会,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检察支撑。联合市法院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助力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立足侨情推动“为侨服务”升级。深化用好检侨联络平台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为侨服务”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涉侨案件标识,确保涉侨案件高效办理、高质办结。“检+侨”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以法治守护美丽侨村侨圩,持续跟进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汀江圩华侨建筑群修缮保护工作,以检察听证凝聚共识,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既守住华侨游子的“乡愁印记”,又活化汀江文化走廊,助力世界级银信小镇建设。以数字赋能探索涉侨检察监督新路径,围绕涉侨民事诉讼、涉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构建数字检察模型,共办理相关案件25件,维护侨胞合法权益更加有力、更高质效。

向海图强助力激活“蓝色引擎”。以深化推进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澄川”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监督职能融入海洋治理,全年共办理涉海案件127件,2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净海”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两高”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凝聚海洋共治合力,从严打击非法捕捞海产品犯罪,起诉相关案件5件10人;督促清拆非法占用海域养殖,推进航道清障常态化,有力保障海洋牧场建设良好生态和发展空间。聚焦非法海钓、水上摩托车无证运营等海洋治理难点堵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推进综合整治、建章立制,护航台山滨海旅游提档升级,助力台山文旅“狂飙”。坚持陆海统筹推进行刑共治,与有关部门联签协作配合机制,共同推动海上综合治理现代化。

二、厚植为民情怀,以检察初心增进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

贯彻检察新理念,助推犯罪治理现代化。主动参与平安台山建设,顺利办理了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16”非法采矿、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037”缅北跨境开设赌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09件339人,提起公诉541件773人,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依法精准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相关案件89件109人,守护好百姓“钱袋子”。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有1068名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主动认罚,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94.6%,诉前羁押率21.96%,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联合开展醉驾综合治理,全面夯实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社会基础。

牢记为民宗旨,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领导干部下沉镇(街)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出台了相关工作细则,以检察能动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年共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件270件次,均做到“件件有回复”。扎实做好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办理相关案件32件,息诉率达100%,有力推动矛盾化解在首访、化解在基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检察听证,以阳光监督、释法说理推动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全年共组织听证103场,听证后矛盾化解率100%,有力促进社会关系修复。推动派驻检察室全面办理“四大检察”业务,更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全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持续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深化综合履职,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化。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从严起诉性侵、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9件19人。推动搭建台山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智慧平台,建立路面犯罪预防、性侵犯罪预防等六大板块,以跨部门大数据共治织密“护蕾网”。找准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职能融入点,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家庭教育指导、强制报告宣讲等方式,助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同频共振。针对智力障碍未成年人被侵害和权益保障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并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擦亮“向日葵”护苗爱心行动检察品牌,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22场,覆盖全市师生1.5万人次,1部法治动漫微视频在省级普法活动中获奖,新的“省一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正有序推进。

三、扛起法治担当,以检察监督促进规范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更高。聚焦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协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全年共提出引导侦查取证意见585件次,监督立案62件67人,监督撤案26件32人,追诉漏犯111人。与市司法局共同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促进依法规范办案,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全力做好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针对个案中发现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存在不当等问题,跨区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办理相关案件12件16人,助力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民事检察监督精准有力。围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和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监督等重点领域,构建数字检察监督模型,更好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扎实推进类案监督、深层次问题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两高”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对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办理相关案件3件,坚决不让“假”官司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公信、破坏社会诚信。能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与市法院共同打造“支持起诉+诉前调解”办案模式,与市司法局联签协作配合机制,作出民事支持起诉26件,有力维护特殊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监督扎实稳进。针对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并与行政主管部门联签工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推动欠薪问题源头治理。1件案件被评为省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采取公开听证、联合调解等方式,办理相关案件26件,助推案结事了。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意见70件,有效破解“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推进行政检察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有序衔接、形成合力,与17个镇街分别联签工作机制,助推依法行政。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发现的行政违法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规范提升。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拍、快检技术、数字建模等科技手段,有效破解调查取证难题,不断增强公益诉讼领域法律监督专业化。全年共开展“湿地保护”“公共健身器材维护”“反食品浪费”等专项行动11个,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63件。聚焦公益保护核心,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联签“人大+检察”工作机制,联合开展督促保护向秀丽塔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联动。始终高度重视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全年组织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等24场次,公益保护合力更加凝聚。

四、永葆奋进精神,以检察铁军回应新时代更高履职要求

持续抓好政治建设,在党建引领中凝聚奋进力量。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让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鲜明政治底色。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大兴调查研究,共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政协等报送请示、报告17篇,4篇专题调研报告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不断强化意识形态主阵地建设,依托新媒体平台传达法治正能量,45篇文章在《检察日报》《南方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平台刊发。

深化检察人才培育,在素能提升中树牢奋进榜样。落实推进“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倾力打造“薪火先锋”人才孵化平台,综合运用“检察官教检察官”、评选“侨韵检察之星”等素能培养、选树典型机制,更好激发内生动力,先后涌现出全国巾帼文明岗”“江门青年文明号”等先进集体20个和“全省检察业务尖子”“江门市优秀驻村第一书记”等先进个人52名,1名干警当选中国妇女十三大代表。坚持文化润检,一体推进政治文化、法治文化、检察文化、廉政文化建设,打造的“海韵检花”“向日葵”品牌分别入选省、江门市“十佳文化品牌”、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加快数字检察赋能,在数据融合中增强奋进动能。坚持以“一把手工程”推动数字检察建设落地落实,与市公安局联签检警大数据应用合作框架协议,率先在江门基层检察机关出台数字检察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引导干警强化数字思维,提升建模能力。聚焦为侨服务、交通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治理场景”,先后构建数字检察模型6个,有效开拓“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履职路径,1个数字检察模型获省、市两级检察院推广使用,4个数字检察案例在全市检察机关竞赛中获奖。

增强司法监督制约,在规范有序中锻造奋进队伍。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断深化检务督察与纪检监察有效衔接,抓实抓细“三个规定”落实,聚焦重点工作重点岗位开展专项督察,营造爱岗敬业、干净担当的良好氛围。统筹推进业绩考评、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推动检察办案更加规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用心倾听各界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的进步,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新时代新征程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党建业务融合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服务中心大局抓手不够有力,成效不够突出;三是检察理念需要不断更新,在打造特色品牌、业务亮点和精品案例方面仍需加强;四是队伍建设水平还不能满足检察工作现代化新要求。对此,我们将深入研究,加大力度予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院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院党组1+3+1”工作思路,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加快推进台山检察工作现代化,以实干担当和实绩实效,为台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凝心铸魂,筑牢检察事业根基。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政治底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学深悟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不断加强机关党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我院党建业务融合水平。

二是贯彻法治理念担当作为,增强服务大局成效。紧紧围绕台山市委中心工作部署,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为台山把握“大桥经济”“黄金内湾”等重大历史机遇提供检察支撑。持续优化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实施的检察举措,落实好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涉海检察、涉侨检察、涉农检察等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强富绿美新台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履职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展、有序衔接。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落实好“依法少捕慎诉慎押”。推动行刑双向衔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与法治政府建设同频共振。着力破解民事检察深层次监督案源难题,用好支持起诉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公益诉讼规范性,为助推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提供台山检察实践。深化落实我院数字检察三年规划方案,构建一批性能成熟、类型多元的大数据监督模型,以数字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推进从严治检锤炼内功,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推动文化强检、文化润检工作,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不断完善引才、育才、管才、用才机制,深化实施“人才倍增”工程,确保台山检察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进一步落实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持续奋进,努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台山实践做出新的更大检察献。

 

附: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涉企业刑事案件,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将整改情况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

2.“澄川”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检察履职在海洋治理中的监督效能,服务保障台山海洋强市建设,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制定“澄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旨在以“四大检察”职能在海洋领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服务保障川山群岛海域安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妥善处理涉海纠纷推动基层治理,打造海洋检察共治可复制、可推广的台山检察样本。该项目是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大湾区检察实践项目”。

3.四大检察:即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4.1+6+N:2023年4月,广东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现场会,要求以建立“1+6+N”工作体系为重要抓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全面建设和发展广东新时代“枫桥经验”。“1”指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以及“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和社会力量。

5.六大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

6.民事支持起诉:指民事检察部门对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可以支持其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民事支持起诉的对象主要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

7.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2023年7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广东省检察机关“十百千联动高质量发展计划”》,该计划要求:一是对标新时代检察履职新要求,切实增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二是发挥市级检察院主体作用,切实形成“十夫揉椎”推进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三是发挥县级检察院主责作用,切实形成“百舸争流”推进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四是发挥三级检察院一体作用,切实形成“千帆竞发”推进高质量发展良好态势;五是实施坚强领导,切实强化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

8.“薪火先锋”人才孵化平台:2023年4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薪火”人才培养方案》,方案明确要制定“薪火”人才成长规划,把“选培管用”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打造“薪火先锋”人才孵化平台,并提出了检察人员素能提升10项措施,旨在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干警队伍。

9.三个规定: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防止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办案,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确保司法机关廉洁公正司法,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纪律、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规范性文件简称三个规定

10.1+3+1: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结合台山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了“1+3+1”工作思路。第一个“1”是指强化党建引领,促进党建业务融合;“3”是指结合涉侨、涉海、涉农三大特点,打造台山检察能动履职服务大局特色品牌;后一个“1”是指落实数字检察战略,推进台山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