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周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伟某、张某华、张永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甄某建涉嫌故意伤害案;江某安涉嫌交通肇事案;李某娟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郭某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4年5月21日(周二)15时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于2024年5月21日15时前致电0750-5550973提前预约。
特此公告。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