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拟对江门市新会某建筑公司、某电气公司、某电力公司、黎某某涉嫌单位行贿案中三家涉案企业作不起诉处理,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听证会召开时间
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二、公开听证会召开地点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2月5日15时前致电0750-5552238报名参加。
特此公告。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