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台山市部门决算的批复
栏目:检察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08 11:53 
2014年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监督权。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负责全市的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内设22个科室(其中包括6个派驻检察室),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编制98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 89 人,离退休36 人。遗属4人,聘请合同工3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行使检察监督权。监督和指导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和指导;对台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开展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业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1846.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4.42万元,其他收入2.44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1846.8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597.49万元,占86.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66万元,占9.67%;住房保障支出70.71万元,占3.83%。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2.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33万元,主要包括:(1)一辆车辆购置税支出2.76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27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78.57万元,平均每辆2.91万元。比2013年减少6万元,原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调配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1.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部门检查、冲蒌教育培训基地等公务接待。国内公务接待179批次,人数2258人。对比2013年减少1.65万元,原因: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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