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公示
栏目:检察干警风采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6/23 17:47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有力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下面

一起来看看

查纠整改环节的整治成果

‍‍‍‍‍‍‍‍‍‍‍‍‍‍‍‍‍‍‍‍‍‍‍‍‍‍‍‍‍‍‍‍‍‍‍‍‍‍‍‍‍‍‍‍‍‍‍‍‍‍‍‍‍‍‍‍‍‍‍‍‍‍‍‍‍‍‍‍‍‍‍‍‍‍‍‍‍‍‍‍‍‍‍‍‍‍‍‍‍‍‍一、坚持高位推进,抓稳查纠整改“方向盘”

召开党组会和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查纠整改环节要求。省驻江门指导组有关领导以及江门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同志,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梁士元同志多次到我院调研指导,了解我院查纠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为我院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提供方向和指导。

围绕自查自纠、案件线索查办、顽瘴痼疾整治、法律监督、为群众办实事五个方面,成立工作专班,并制定专班工作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公示

班子成员多次到挂点联系的派驻检察室走访调研,了解派驻检察室查纠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下沉到基层一线。

二、深化思想发动,增强干警自查自纠的决心

1、将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

共开展政治教育42次、警示教育29次和英模教育16次,切实提高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将党史学习教育与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举办“红色故事我来讲”主题演讲比赛;联合开平市院、新会区院共同举办“学党史感党恩,诵经典知信行”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自媒体平台和本院宣传栏、LED电子屏、横幅等载体,持续加强队伍教育整顿宣传力度。

2、强化政策宣讲

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党支部会议、干警自学等形式,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14场次,并签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知晓书,引导干警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决心和自觉。

3、广泛开展谈心谈话

采取双向互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展开“点对点”的思想发动,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开展谈心谈话两轮,共计123人次,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4、主动检视问题

要求干警围绕“六大顽瘴痼疾”、枪支管理、人员内部矛盾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并填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自查事项报告表》,两轮共收回自查事项报告表180份。

5、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六大顽瘴痼疾”和本单位存在的突出违纪违法问题等6个方面进行查摆,找问题、找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

三、多措并举开展组织查处,确保不留盲区

1、建立健全举报线索核查机制

加强与法院、公安局及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作,积极走访律所、看守所和社区等,并设立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畅通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切实拓宽线索来源。坚持开门整顿,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雪勇主持召开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方代表意见。经收集、认领到的意见建议合计22条。

2、开展案件评查

根据江门市院统一安排,筛查出492件案件参与交叉评查,云浮市院派人到我院开展案件抽查工作,切实做到“一案一清理”、“一案一台账”,全面排查补正司法瑕疵的情况。

3、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

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充分运用智能化数据排查的方式,摸排“六大顽瘴痼疾”情况,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请上级院支持抗诉等方式进行法律监督,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四、敢于刀刃向内,靶向发力开展专项整治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

依托全体干警大会以及每周五党支部会议,对“三个规定”进行专题学习,确保干警学懂弄透。印发《致我院检察干警、离任人员及亲友的一封信》和《家风建设倡议书》,引导检察干警亲友当好“贤亲友”“廉亲友”。

为全体检察人员的固话和手机制作“三个规定”彩铃,并通过“两微一端”,用漫画的形式向社会公众解读“三个规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雪勇到市人大、市政协宣讲“三个规定”,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

2、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况

加强与行政部门沟通,形成查处合力,向市税务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去函协助反馈检察人员及其家属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暂未发现我院干警及其家属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行为。

3、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

根据省委政法委和上级院对“减假暂”案件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共排查了“减假暂”案件416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

4、整治“有案不查、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况

通过“查案件、查系统、查信访”三种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排查,未发现有专项整治攻坚9大整治内容的相关线索问题。

5、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情况

依托统一业务系统,梳理建立2018年1月以来代理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信息与案件承办人信息台账,形成分析报告,未发现异常。将离任检察官与案件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以来的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排查出相关线索2条,已移送司法行政机关。

6、形成“6+2+2”专项整治项目

在完成上级交代的“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着力加强整治降低审前羁押率措施不到位,预防、减少和补正司法瑕疵措施不到位,枪支管理不到位以及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等四方面问题,推动查纠整改再深入。

五、巩固提升查纠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对标“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的要求,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经研究,初步制定相关制度机制10项,预防顽瘴痼疾再次出现。

六、推动成果转化,立足检察履职为群众办实事

1、办理80人特大电信诈骗案,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切实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现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2、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在群众关注度很高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中,发出检察建议19份。如针对我市各镇自动售货机经营者未按照法律规定在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经营者信息的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3、保护红色革命资源

深入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走访台城宁城公园向秀丽塔,现场查看纪念设施的相关情况,并通过召开向秀丽塔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有力推动了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对向秀丽塔的保护工作。

4、大力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渡过难关。今年以来,已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12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88440元。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今年来共办理信访案件110件,其中领导带案下访10次,均严格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性或进展性答复”规定;共举行公开听证11次,均由检察长主持召开,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如在办理的刁某福信访案中,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信访人意见,向信访人释法说理,得到当事人的理解。听证结束后,申诉人当场书写感谢信向我院表达谢意。

6、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实地检查在押人员与家属会见的情况,同时联合市公安局在市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通信和会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市看守所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合法权利。到市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伙食进行突击抽检,确保在押人员的伙食能保质足量、卫生安全。

7、积极参与创文献爱心和志愿活动

参加市妇联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共创台山文明城”——爱心父母“童圆微心愿”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儿童,向其送上本院干警捐赠的书本及生活品,帮助实现其“微心愿”。共组织入户宣传11次,开展“洁城清障”志愿服务活动23次,为打造台山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