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 检察听证助力“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栏目:检察干警风采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6/11 17:42 

为深入开展“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红色革命资源的职能作用,6月11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向秀丽塔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前,我院先后走访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行政部门,听取对开展向秀丽塔保护的意见建议。

听证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国誉主持,案件承办检察官及上述行政部门代表参加,并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担任听证员。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该案基本情况,并介绍向秀丽烈士的感人事迹、向秀丽塔的由来及纪念意义等内容。

△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向秀丽塔的现状

听证会期间,参会人员围绕主题积极发表意见,并对向秀丽塔保护工作相关的职责划分、编制规划及下一步具体落实措施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经评议后,三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启动对向秀丽塔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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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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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员发表意见

公开听证是进一步落实最高检“应听尽听”的工作要求,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深化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升司法透明度,更好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方式方法。

向秀丽塔是台山市红色革命资源,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同时也是人民群众瞻仰革命烈士、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的红色景点。检察机关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强化对红色革命资源的有效管理和维护,形成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合力,更好地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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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秀丽,1933年5月13日出生,广东清远人,生前为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女工。1958年12月13日,作为领班的向秀丽与几名工友在进行酒精投料时,满装酒精的大瓶瓶底突然断裂,引起火灾。向秀丽侧身卧地,用自己的身躯挡住了烈火的蔓延,但最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5日12时43分逝世,年仅25岁。广州市人民政府同年追认向秀丽为革命烈士。2009年9月10日,向秀丽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2019年9月25日,向秀丽获“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

向秀丽塔

向秀丽的感人事迹传开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向秀丽精神”的热潮,学习她这种以党和国家利益为重、以他人为重、舍己利群的光辉榜样。向秀丽塔是1959年台山人工湖建成后,将原来在南昌街市场名叫“瑞英书院”的石塔搬过来而建成。1959年10月,台山县将这座刚建好的石塔命名为“向秀丽塔”,纪念向秀丽同志,传扬她的自我牺牲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