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检察院以高质效履职助推营商环境法治化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6/04/14 17:16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司法保护,让企业得以安心经营、放心发展。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企案件132件,以扎实的履职成效有力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坚实的检察力量。

严惩“黑中介”犯罪,坚决守好金融“安全门”

所谓“黑中介”犯罪,是指不法中介通过包装资质、伪造材料等方式,串通“背账人”实施贷款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对此,该院坚持全链条打击,深挖彻查背后职业化、团伙化运作的“幕后黑手”。近年来,该院共办理“黑中介”犯罪案件14件18人。通过强化引导侦查取证,办案团队精准厘清中介组织策划、包装骗贷与“背账人”参与实施等环节的层级分工,精准区分罪责层级,对充当“资金掮客”的中介人员依法从严追诉。

如在办理某系列贷款诈骗案中,多名嫌疑人通过同一中介获取银行贷款,该中介利用虚假材料包装,骗取银行贷款合计1236.29万元,承办检察官对涉案资金流向、人员联络记录、伪造文书等证据进行“穿透式”审查,准确区分中介人员与借贷人的不同作用,依法认定中介人员为主犯并从严惩处,对犯罪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

检察官到银行开展“防范金融风险、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讲

全力追赃挽损,用心守护企业“钱袋子”

在办理合同诈骗等侵犯企业财产犯罪案件中,该院始终坚持“应追尽追”原则,坚持办案与追赃同步、打击与挽损并重,最大限度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强化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做到精准界定案件性质,为后续追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以陈某某、黄某某合同诈骗案为例,陈某某等人通过签订合同骗取多家公司财物,案发后辩称系民事纠纷而非犯罪。该院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合同履行能力、资金去向、履约意图等关键要素补充取证,在准确认定合同诈骗罪、依法对陈某某等人提起公诉的基础上,协同公安机关对涉案资金流水和资产去向进行全链条追踪,及时查控并追回部分涉案资产,最终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延伸治理触角,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在依法公正办理涉企案件的基础上,该院创新建立“个案办理+行业治理”质效提升模式,致力于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深层效果。2024年以来,该院累计制发涉企类检察建议43份。通过改变“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强化类案研判,对涉企案件进行数据归集与特征提取,从个案中梳理共性问题,深入剖析行业监管漏洞与履职短板。

同时,为确保检察建议精准有效,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座谈论证,确保建议不仅于法有据,更具备针对性与可操作性,靶向开具治理良方。闭环跟踪问效,通过专项督查、定期回访等方式持续跟进,确保建议“落地有声”,形成从个案办理到行业治理的完整闭环。

联合市政协、市法院、市工商联召开“护企兴商”专题协商会

从“治罪”到“治理”,从“护企”到“安商”,台山市检察院正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优履职,持续擦亮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为企业行稳致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