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 | 台检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5/03/13 17:32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让我们一起看看维护消费者权益背后的检察力量!

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优势,在融合互促中精准打击涉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共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8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一

硼砂,化学名称四硼酸钠,是一种无色半透明晶体或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味咸。硼砂是一种化工原料和药物,也是一种外用消毒防腐剂,因为其毒性极高,被世界各国禁用为食品添加物。根据2008年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中,“硼砂与硼酸”被明确列入非食用物质名单。

受传统观念影响,部分食品生产者尤其是中老年群体缺乏法律意识及安全意识,对硼砂的危害缺乏了解,沿用含硼砂的旧工艺,误认为其“增筋”“防腐”效果无害。

如台山市检察院办理的黄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60多岁的餐厅经营者黄某某听从一名老年朋友建议的“妙方”,到药房购买硼砂后,使用硼砂制作沙琪玛并对外销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发现沙琪玛含硼酸项实测值为5.59×10³mg/kg。黄某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024年12月,台山市检察院就黄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黄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全部诉讼请求均获法院判决支持。黄某某除了负刑事责任外,还需支付惩罚性赔偿金500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案例二

西布曲明,即盐酸西布曲明,是一种曾经用于治疗肥胖症的中枢神经抑制剂,通过抑制食欲和增加饱腹感来帮助减重。2010年10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的通知》,决定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销售的药品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销毁。

2022年5月至8月期间,朱某某在网上购买含有西布曲明成份的减肥糖果,并分装包装自称SOSO果蔬压片糖果在其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第三方检测,SOSO果蔬片糖果含有西布曲明成份,西布曲明是国家禁止添加的药物,服用含有西布曲明成份的减肥药可能会增加心血管事件(如心肌梗死、中风)、癫痫发作、肝功能异常,甚至死亡等严重风险。

2024年8月,台山市检察院就朱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提起公诉,并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朱某某除了负刑事责任外,还需支付惩罚性赔偿金44405.97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检察官提醒

食品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捍卫舌尖上的安全,生产者要以诚信为本,严格按照标准制作食品药品;经营者要坚决向不达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说“不”;消费者要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并提高维权意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