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丨“检察+司法+法院+人社”护航弱势群体维权之路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7/24 17:16 

为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台山市司法局、台山市人民法院和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工作协助配合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司法+法院+人社”工作协作新模式,为弱势群体维权之路保驾护航。

“检察+司法”,能动拓展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范围

2023年9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台山市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服务工作协助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与民事检察部门就民事支持起诉线索移送会商机制,能动拓展民事支持起诉范围,争取支持更多的弱势群体依法维权。

“检察+法院”,切实提升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2024年5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台山市人民法院联签《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配合机制》,检法就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移送、诉前沟通协调、诉中联合调解和诉后执行监督等工作达成协助配合共识,切实有效提升民事支持案件办案质效。

“检察+人社”,积极探索支持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仲裁工作

2024年7月,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签《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检察工作衔接机制》,双方就支持劳动者维权特别是支持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仲裁等工作建立衔接配合机制,为检察机关探索开展支持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仲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自签订机制以来,台山市人民法院、台山市司法局和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向台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民事支持起诉线索29条,台山市人民检察院共支持未成年人、务工人员、被强奸的妇女、医疗事故受害人家属等25人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该25件案件均获法院判决或调解支持,其中检法联合调解13件,法院判决支持12件,其中协助22名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约76万元,切实帮助弱势群体实现高质效维权。

民事支持起诉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1)劳动者因追索劳动报酬、社会保险金等劳动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2)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因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养老金、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起民事诉讼的;

(3)妇女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提起民事诉讼的;

(4)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诉讼的;

(5)军人、军人家属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民事诉讼的;

(6)被侵权人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7)农民因购买使用农业生产资料遭受损害提起民事诉讼的;

(8)消费者因预收消费款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

(9)其他确有必要支持起诉的情形。

2.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