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宣传周 | 台山市检察院以行政检察“四个一”助推基层综合治理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台山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4/07/12 17:13 

全面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年来,台山市检察院积极能动履职,通过评查案卷、制发检察建议、建立衔接机制、开展调查研究等四项工作措施,以“我管”促“都管”,有效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推动镇(街)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基层综合治理。

组织一次案卷评查会,规范镇(街)行政执法程序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与台山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办法》,由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成立联合评查小组,定期抽取各镇(街)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联合评查,梳理出镇(街)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和行政处罚中常见不规范情况。同时通过案件研讨、问题集中反馈和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向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分析反馈执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讲解,进一步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

制发一份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充分调查和听取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向存在执法不规范情况的相关镇(街)制发检察建议。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提高各镇(街)的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制约,确保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减少执法不规范引起的行政争议及社会矛盾。

建立一个工作机制,推动源头治理长效治理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构建工作机制溯源治理,与17个镇(街)分别联签《关于建立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通过搭建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沟通平台,形成顺畅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基层社会治理。

形成一份调查报告,专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坚持问题源头治理,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工作座谈等方式,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下放后执法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分析梳理出台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运行中存在的四大问题,形成《台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及对策建议——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为视角》调研报告,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获得相关市领导肯定,以更高质量的行政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台山市检察院将深耕细耕主责主业,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保障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