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军地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涉军公益诉讼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破坏军事设施、侵占军用土地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探索办理在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国防资产、军事行动、军队形象声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

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支持军事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广东省检察机关与军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
为贯彻落实上述《意见》和《通知》要求,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深入开展,7月9日上午,江门、台山两级检察院与广州军事检察院在我院召开军地协作公益诉讼座谈会。广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黄运湘,副检察长解威,江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锡章和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国誉等领导参加座谈交流。

△座谈交流会

△广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黄运湘

△江门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锡章

△台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国誉
会上,我院通报了两宗涉军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排查情况,与会人员就线索研判、调查取证、探索联合办案以及建立军地协作相关工作机制等问题共同研究磋商。
三方一致认为,军地检察机关要形成保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合力,实现军地公益诉讼检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彰显军地协作的新力量,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强军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后,三方联合到我市某军事基地查看军用设施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