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脑”获法院有罪判决!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10 18:32 

    由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丽人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经法院审理,于近日陆续作出有罪判决。其中,林树风、谭光勤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案,于2020年7月10日被台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被告人林树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被告人谭光勤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宣判现场

    台山丽人医院门诊部自2017年4月1日开始至2018年9月15日期间使用“术中开发”模式运营,在内部设立“新媒体”部门,由门诊部购买手机和微信号,组织新媒体工作人员在微信上冒充貌美女性,通过微信添加附近的人聊天,引诱男性的微信好友与聊天对象交男女朋友。因“新媒体”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过专门的“话术”培训,其聊天时对潜在被害人的欺骗性极强,极易上钩。一旦有人上钩要与聊天者交男女朋友,就以“处男女朋友需身体健康”为由诱骗男性至门诊部进行身体检查。新媒体工作人员在微信上还以“聊病情”的方式叫男性至门诊部进行身体检查。如果男性如约前来检查,则由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开发”。

△宣判现场

    经查明,被告人林树风、谭光勤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林树风是犯罪集团的最高指挥者,组织、策划、指挥同案人张雄等人以“术中开发”运作模式对就诊的被害人进行诈骗或敲诈勒索,诈骗数额高达424340元,敲诈勒索数额高达370855.3元。被告人谭光勤是丽人医院的接诊“医生”,明知丽人医院“术中开发”的模式,仍积极参与“术中开发”,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被告人谭光勤参与犯罪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0月8日,敲诈勒索金额合计163664.3元,诈骗金额合计218140元。

△宣判现场

    丽人医院组织架构清晰、职责分工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疗领域内有组织地采取轻微暴力、软暴力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以虚构事实的方式,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敲诈勒索、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被害人,非法谋取利益,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财产权利,极大削弱了社会公众的就诊安全感,违背医院、医生救死扶伤的基本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公序良俗,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医疗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官忠告:医者父母心,医护人员要有医德,提高自身的服务意识和医者素质;患者要去正规医院进行就诊,如若发生医疗纠纷,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