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战“疫” | 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宗涉口罩网络诈骗案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2/04 17:56 

    近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一宗利用疫情发布虚假口罩广告信息并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2月2日,台山市公安局接到被害人胡某报案称,其于2020年2月1日13时许通过微信与一男子商谈购买口罩,之后通过支付宝将4660元转账到对方账号上,后发现上当受骗。

    经查,2020年1月22日至2月1日期间,犯罪嫌疑人梁某利用疫情在陌陌聊天软件上发布虚假口罩销售广告信息,骗取台山籍被害人胡某4660元人民币及多名阳江籍被害人1000多元人民币。

    2020年2月3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我市公安机关已抓获该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将该信息向检察长汇报。我院检察长高度重视,亲自参与案件研讨会,指示要切实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并要求承办部门检察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与公安机关及法院的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做到快办快结,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