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成功和解一轻伤害案
栏目:检察动态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7/10 17:42 

    近日,我院在审查逮捕一宗因兄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中,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出发,正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在执法办案中的运用,通过走访案件双方当事人,向其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政策,引导双方成功和解,并对这起轻伤害案件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从而让亲情得以维系,让家庭得以稳定。
    今年5月12日,犯罪嫌疑人林某与其亲哥林×来因装修工程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林某用铁铲捅了其哥林×来一下。经法医鉴定,林×来所受损伤为轻伤。5月1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林某。
    本案在审查逮捕过程中,林某表示了诚挚的悔悟,愿意向其哥哥林×来道歉并赔偿损失,希望司法机关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林某的真诚悔罪,得到了被害人林×来的谅解,加上5.12四川地震中数不清的骨肉分离的悲剧,深深地触动了他。为了挽回兄弟间的亲情,林×来也提交了希望司法机关对其弟弟林某从轻处理的书面意见。
    鉴于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与被害人林×来属于亲友之间的犯罪,其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轻微;林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愿向林×来赔礼道歉并赔偿其一切损失;犯罪嫌疑人林某是家中主要经济来源,其妻并无稳定工作,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如将其逮捕必将对其家庭造成重大影响;案发后被害人林×来曾两次主动向司法机关请求对林某不作刑事处理,具备刑事和解的条件。本着加强对失足者的教育挽救,尽量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的原则,我院依法对林某作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林某接到检察机关的不捕决定后,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并表示今后一定会与家人和睦相处,好好生活。

(侦查监督科)